田间地头促执结

亳州晚报 2020-04-08 10:28 大字

三名法官来到田间地头对案件进行调解

本报讯3月23日下午5时,利辛县人民法院民事法官、执行法官、刑事法官联合当地村委会,邀请部分群众代表见证,在胡集镇某村田间地头现场执结两起案件。

张某涉及物权纠纷和返还原物两起案件,侵占三家耕地1.1亩多年,同时拒不归还其中一名申请人的拖拉机。执行中张某情绪激动,面对执行法官的多次走访劝说,态度强硬,拒不配合。后利辛法院依法对张某采取拘留措施。在此期间,执行法官先后走访其家人引导代为履行义务,并多次前往拘留所向张某指出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张某始终认为土地并非侵占。无奈,申请人共同向利辛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法律的意义在于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无论是前期审理的民事法官,还是后续执行的执行法官及自诉审理的刑事法官,皆认为田间地头纠纷看似事小,但往往容易给几代人埋下矛盾隐患,妥善化解是最佳解决途径。于是四名法官联合当地村委会,在做通张某及其家人思想工作上下功夫,同时从乡亲邻里等方面劝说几名申请人。

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张某及其家人表示愿意让出侵占土地,并归还拖拉机。3月23日下午,在群众代表的见证下,利辛法院四位法官联合当地村委会现场测量土地,交付申请人,随后张某归还拖拉机,至此案结事了。(马强记者曾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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