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大事记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亳州晚报 2019-10-09 08:25 大字

92.亳州市拥有地方立法权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亳州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首部法规,该法规也被称之为亳州版的“立法法”,将对亳州市立法程序规范化、制度化进行约束,确保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这也标志着从2016年起亳州市拥有地方立法权,能根据具体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出彰显地方特色、贴近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这对于推进亳州法治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93.亳州文化旅游年启幕

2017年1月1日,2017亳州文化旅游年开幕式在市政公园举行。2017年,亳州市以涡河为纽带,以景区为依托,针对主城区和三县旅游资源的产品特色,围绕历史文化、生态休闲、健康养生、教育研学、红色旅游等主题内容,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并集中策划推出68项精彩纷呈的文化旅游主题活动。完成北关历史街区5条精品线路立面改造,新增城市展览馆、南湖灯光水舞秀等一批景点,成功引爆全市旅游市场,国内游客、入境游客、旅游外汇收入增速均居全省第一位,旅游总收入、国内旅游收入增速均居全省第二位,城市对外形象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94.亳州市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全覆盖

2017年9月23日,安徽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在合肥召开,亳州市利辛县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认定标准,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检查验收。与此同时,谯城区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复检。2014年11月,涡阳县和蒙城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2017年1月,谯城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这意味着亳州市三县一区全部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验收。

95.亳州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出台

2017年11月17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这是亳州市具备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的正式出台,标志着亳州市法治建设进入一个新时期。《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出台,将有效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更好地规范城市建设管理,保障城市科学发展。《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共6章41条,于2018年1月1日施行。

96.亳州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2017年11月2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亳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经验予以通报表彰推广。2017年,亳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活动,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紧盯“只要上一次”目标,改造升级网上办事大厅,8651项入驻服务事项中有8009项实现“一次上网,事就办成”,累计受理申办件902.5万件,办结786.5万件,满意率达99.99%。

97.引江济淮亳州市供水工程全面开工

2017年12月28日,引江济淮亳州市供水工程全面开工。引江济淮主体工程在亳州市境内主要是江水北送西淝河线路及向亳州城区供水工程。江水北送西淝河线路总长241.9km,其中亳州市境内长度138.6km。主体工程包括河道疏浚护砌、提水泵站、管道、调蓄水库等,总投资约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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