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火权受贿案 一审开庭 受贿2875万余元 自愿认罪悔罪
[摘要]受贿2875万余元 自愿认罪悔罪
吴火权受贿案一审开庭
本报讯2019年9月17日,亳州市人民政府原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吴火权受贿案在利辛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吴火权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火权在担任亳州市外贸局副局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谯城区政府区长及亳州市政府秘书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招标、土地招拍挂、优惠政策落实、工程款拨付、人事安排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875万余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吴火权自愿认罪认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所举证据均无异议。控辩双方对其中部分涉案金额的定性、既未遂等问题充分开展了辩论。因案情重大,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被告人家属及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40余人到庭进行了旁听。截至庭审结束,本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的点击量已逾10万次。
(周伟佳石矗记者曾莹莹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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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利辛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