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爱心妈妈” 记利辛县公安局桥南派出所所长朱晓丽
“大娘,您儿子在凌晨5点多钟与别人发生纠纷,现在民警还在进行问话呢。”2月20日早上7时,记者见到朱晓丽时,她正耐心地安慰当事人的母亲。
1995年,朱晓丽成为一名公安民警,先后任利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行动队队长,派出所指导员、所长,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2015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个人,2016年被评为省“三八”红旗手,2017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同年获评为“中国好人”。
2012年,朱晓丽任中疃派出所所长,镇里的艾滋孤儿小标(化名)成为她的牵挂。在她帮助下,小标从阴影中逐渐走了出来。每到节假日,她都会把小标接到家中住几天。2015年,小标考上了滁州技术学院。在开学前几天,她给小标准备好学费以及行李箱、被褥等生活用品。去年小标刚毕业就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
“我上学的学费、生活用品都是朱妈妈给我的,毕业前后,她只要获悉就业信息就第一时间发给我,给我准备好考试资料。虽然我是孤儿,但我是幸运的,因为我遇到了这么疼我爱我的‘妈妈’和家人。”小标说。
2017年1月,朱晓丽调到桥南派出所当所长。期间接到利辛第三小学报警:本校蒋庄村一个孩子长期未到校上学,教师家访也进不了家门。接警后,朱晓丽带着民警来到孩子家里,发现门窗紧闭,窗户被封死。“我一边敲门试探着与里面的人进行交流,一边安排其他民警到周边了解情况,这才听到孩子的回应。”朱晓丽告诉记者,经了解,孩子小菁(化名)父母和大哥都患有精神疾病,小菁与二哥被锁在屋里不让上学。在朱晓丽的协调下,经过法律援助,重新更换了小菁和二哥的监护人,她的父母与大哥也被送进医院治疗。
“小菁患有轻度自闭,我把她带到派出所让她与人接触,晚上带回家一块睡。”朱晓丽说,“经过一个星期的陪护交流,孩子愿意与人交流了,脸上的笑容也多了。现在小菁上小学二年级,成绩非常好。”长期缺少母爱的小菁,从朱晓丽身上感受到母亲的温暖,从此称她为妈妈。朱晓丽认了这个女儿,辅导小菁学习,一有空就带她出去逛街买衣服。今年春节前,朱晓丽给小菁和她二哥买了新床和床上用品。
“朱所长对群众和蔼可亲,对工作非常认真,她经常告诫我们:‘对犯罪行为的纵容就是对善良群众最大的伤害’。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对我们工作的满意度连年提升。”桥南派出所协警杨志告诉记者,现在朱晓丽在辖区开通微信服务平台,开展“互联网+户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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