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明确整改时限 转办件事事得落实

亳州晚报 2018-11-29 08:48 大字

本报讯 自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开展以来,利辛县高度重视,对转办的信访件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转办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有群众反映,利辛县江集镇郑大楼村有个搅拌站,扬尘严重,噪声扰民,砂浆污水流至附近农田。接到转办件后,利辛县立即组织人员奔赴现场,勘察询问,了解情况。

“这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件,经我们现场查看,该项目没有任何手续,属于非法搅拌站。”利辛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朱坤表示。

目前,环保部门已将该案件移交镇村,责令业主限期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做到场光地净。

位于利辛县江集镇王大村的江丙坤预制品厂无环评审批手续,环保部门核实后责令取缔拆除。目前,该厂已按照要求拆除搅拌机、制管机等设备,正在拆除行吊设备。

“11月17日接到上面通知,我们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拆除,现在又请专业人士拆除行吊车,确保按照上级要求整改到位。”预制品厂负责人江丙坤表示。

在大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件落实的同时,利辛县也在积极做好省市环保督查交办及市长热线转办件的查处工作。

据市长热线办反馈,有群众举报利辛县旧城镇董庄村葛庄北侧建有一炼油厂,气味难闻,影响居民休息。每天晚8点至晚10点,机器生产噪音扰民,且污水直接排放至可耕地。接到案件后,利辛县环保部门与镇村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核实。

“经现场查看,该厂没有生产,但厂内有明显生产过的迹象。由于他们不能够提供合法的审批手续,另外也没有任何治污设施,应该属于‘散乱污’企业。对散乱污企业,我们将依法予以处理。”朱坤表示。

利辛县旧城镇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对该企业采取断水断电、暂停生产等措施,如不符合环评要求,将坚决依法取缔。 (陈雪峰 记者 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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