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事故前鉴,骑电动车的市民一定要看

齐鲁晚报 2018-10-23 05:33 大字

本报记者陶相银连宁燕

电动车因其轻便、快捷、环保,成为市民主要的交通出行工具之一。近年来,随着数量的激增,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等违法乱象也司空见惯,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电动车自身的安全性能低,车主安全意识淡薄,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往往会导致人员伤亡。

案例1-4

2017年12月24日10时27分,在文化路与大连路交叉口,大连路的红灯已经亮起,同时文化路的机动车开始同行。在前方红灯已经亮起的情况下,一辆沿大连路疾驰的摩托车并没有停车,而是加速通过路口;同时,一辆轿车正从路口远处驶来,司机见前方绿灯已亮起,没有减速继续前行。而在路口,两车相撞,摩托车被当场撞飞,司机在空中翻腾数周后重重摔落在地。

2018年8月3日6时55分,在文化路与沈阳路交叉路口,在文化路的机动车绿灯已经亮起,东西向车辆已经启动行驶的情况下,两辆电动车突然横穿斑马线,一辆红色轿车快速驶入路口,将第二辆电动车当场撞翻,躲过一劫的第一辆电动车继续逆行驶过了路口。

2018年8月17日19时34分,在大连路与沈阳路交叉口,几乎同样的一幕再次发生,一辆电动车闯红灯横穿斑马线被一辆轿车撞翻。

2018年10月11日6时26分,在环翠路上,又是一辆电动三轮车闯红灯行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刮碰后侧翻。

民警点评:

在上述几起交通事故中,电动车均存在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闯红灯。目前,电动车闯红灯、乱变道、与机动车抢行等行为较为常见,驾驶人往往抱着侥幸的心理抢时间,同时有着一种“车不敢撞我”的心理,但很多情况下都是“万一”,一个“万一”就容易导致电动车上的人员伤残或死亡。

案例5-6

8月12日8时41分,在张村镇大明长乐小区门口,一辆轿车缓慢地左拐进入小区,一辆直行的电动车疾驰而至,刹车不及撞上了轿车,电动车上的一家三口均不同程度受伤。

9月18日12时52分,在环翠路与长江街交叉口,一辆轿车已经驶入路口中间,而一辆电动三轮车闯红灯疾驰而来,眼看就要两车相撞,电动车司机急扭方向,但电动三轮车还是扭扭拐拐撞上了轿车,一车货物和人硬是“砸”在了轿车上。后经交警二大队民警确认,事发时这两三轮车不仅满载货物,车上竟然乘坐了5个人。

民警点评:

违法载人是电动车较为常见的违法行为,而且很少有骑乘电动车的人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往往因自身质量问题存在行车不稳、刹车不稳等情况,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加上司乘人员不戴头盔,更易引发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此外,一些电动车还存在加装遮阳伞、后备箱等行为,这都使得原本就不安全的电动车更加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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