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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兄弟一周讨回血汗钱

亳州新报 2018-01-22 10:18 大字

资料图片

数次接到对同一工地的投诉

2017年8月底,利辛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相继接到投诉电话,反映同一家工地拖欠工资。“这家工地位于马店孜镇大王庄,经过我们调查,共拖欠26名工人工资接近14万元。”监察员告诉记者。几经协商,最终将工人工资结清。

2017年8月29日下午5点,利辛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到了一个来自县长热线三方谈话的电话。一位名叫切沙子海的彝族工人,在电话中投诉,他和其他十几名工人在利辛县马店孜镇大王庄窑场做砖瓦生产工作,承包人戴某拖欠他们劳动报酬不予支付。随后,监察大队又接到了一位名叫杨伟的劳动者投诉,同样称,利辛县马店孜镇大王庄窑场拖欠劳动报酬。

接到投诉后,利辛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赶赴马店孜镇,在马店孜镇进行调查取证。“我们到了现场后,法人和承包人都不在。我们就与马店孜镇派出所联系,共同来到大王庄窑场要求其法人和承包人配合调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拖欠26名工人工资近14万元

经查,利辛县梦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利辛县马店孜镇大王庄。法人王某某,劳务承包人戴某某,王某将窑场承包给戴某,由戴某进行日常经营。戴某经营期间拖欠工人2017年7月6日到2017年8月30日的劳动报酬135456元,涉及26名劳动者。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还发现,投诉者大部分是四川彝族工人和河南工人,连续的阴雨天,窑场已经停电停水,工人情绪十分激动。

为了维护稳定,劳动监察员与马店孜镇政府联系,要求窑场立即给工人供电供水,解决工人日常生活所需。同时,2017年9月5日,利辛县人社局依法向王某、戴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并到窑场送达到王某、戴某手中,要求他们于9月6日前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但是在该文书下达期限内,二人未对其违法行为做出任何改正,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经过协商工人工资现已结清

9月5日晚上8点,经监察大队再次协商,王某、戴某与工人达成协议,同意由王某、戴某共同筹集资金,支付切沙子海、杨伟等26名工人工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监察大队采取逐一协商的办法,要求王某、戴某先行现金支付少数民族16名工人工资68000元。通过现金及转账等方式支付杨伟等河南工人工资67456元,工人工资全部结清。

工作人员说,这个案子时间紧、任务重,而且涉少数民族讨薪。他们必须迅速应对,在最短的时间内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 刘心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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