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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春节 滨州公安在行动 滨州市公安机关严打非法制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滨州日报 2017-01-19 00:00 大字

图为邹平县青阳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通讯员 张宗帅 赵守达 摄影)本报记者 罗军  本报通讯员 张锦程 周贝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运输、销售旺季。燃放烟花爆竹给节日带来欢乐喜庆气氛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也使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产生极大的安全隐患。为确保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平安过新年,滨州市公安机关加大烟花爆竹“打非”力度,通过严格督导检查、强化运输监管、广泛宣传发动等一项项着实有效的举措,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群众平安过节保驾护航。

近日,阳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信城辖区有人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经走访调查,民警迅速确定了郭某、顾某非法贩卖白鞭的违法事实。据了解,白色包装鞭炮俗称白鞭或土鞭,滨州市已明令禁止销售,凡从事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白鞭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阳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信城派出所依法对郭某、顾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在二人家中缴获白鞭余头。目前,二人已被行政拘留。

春节之前,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了确保群众能够平安过节,全市公安机关广大治安民警奋战在烟花爆竹“打非”保平安的路上,年前集中利用两周的时间,市公安局抽调人员对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各县区安排专人重点针对有制售传统的乡镇、村居等采取全方位滚动排查,逐一登记造册,逐一落实责任,逐一签订保证书,确保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

市公安局还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和“预防电信诈骗公益宣传微联盟”、“平安滨州”微信平台,及时传播烟花爆竹购买、燃放安全常识,提醒广大市民依法燃放、文明燃放、安全燃放。借助农村村警的优势力量,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案件线索,自觉抵制烟花爆竹非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排查村居院落、处所8.1万余次,签订责任书1.8万份,发现案件线索个,整改问题隐患6处。

严打严查严处的背后,凝聚着全市公安民警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辛勤的付出,也折射出他们一个共同的心愿,那就是愿烟花爆竹悲剧不再发生。

年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一,连霍高速河南三门峡市义昌大桥处发生一起运输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由于使用不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要求的货车运输,不按照规定进行装载,导致车厢内爆炸物挤压发生爆炸,义昌大桥部分坍塌,9辆汽车坠落桥下,人死亡、9人受伤。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春节这个阖家团圆、尽享天伦的喜庆日子里,点烟花,放爆竹,千万要注意安全,一定选择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选择正确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燃放。同时,市民在发现非法制售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时可以拨打或到当地派出所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视情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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