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人大代表观摩庭审为法官点赞
本报阳信讯(通讯员 彭程 报道)近日,阳信县法院邀请辖区内10余位人大代表,对商店法庭和温店法庭的案件庭审进行了观摩和评议。
原告王某盼诉被告王祥某离婚案,二人于2013年经人介绍结婚,有一3岁男孩,因感情不和女方起诉离婚。商店法庭庭长曾召芳在仔细听取了双方意见、查明财产状况后,当庭组织调解。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对女方嫁妆、车辆及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庭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案件当庭结案。
观摩的第二起案件,也是一起离婚案件,范某诉高某离婚案件,双方对家庭经营的汽车维修门市、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及车辆等财产的分割问题争执不下,女方高某还提出,原告曾向其出具一份“绝不离婚,否则给付100万”的婚内承诺,承办法官李风信一一查明案件事实后,决定庭后调解。
庭审结束后,在场人大代表从庭审程序、庭审驾驭能力、司法礼仪等方面对庭审过程进行了评价。他们表示,离婚案件虽小但涉及情感问题,处理起来并不简单。两起案件的承办法官在做到庭审规范、礼仪得体的同时,也注意使用了通俗易懂的语言,在调解中给予了当事人适当的情感慰藉,让在场的人大代表如同亲身参与了一场普法剧。
据了解,庭审结束后,法官向范某详细解释了限制离婚的婚内协议无效的相关规定,在庭审结束10天后,两方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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