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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先生我要给母亲和姥姥讨回公道超市方田先生没有证据

鲁北晚报 2014-07-03 12:04 大字

田先生:我要给母亲和姥姥讨回公道。

超市方:田先生没有证据证明他的母亲和姥姥是在超市受伤的。

超市扶梯故障

老人摔倒扭伤

□晚报记者 常云怡 

6月30日,家住滨州市阳信县的田先生正在工作时,突然接到家人打来的电话,称他的母亲和姥姥在逛超市的时候摔倒了,现在正在医院检查,田先生连忙放下手中的工作赶到医院,详细问过之后,才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当天上午十点钟左右,田先生的母亲带着他八十多岁的姥姥去县城一家超市购物,在乘坐扶梯时,发现扶梯有故障,一侧扶手上的传送带正常运行,另一侧扶手上的传送带却并不随着扶梯运转,但脚下的电梯台阶却是正常向上走的,而田先生的姥姥就站在不运行的传送带一侧。

由于这位八十多岁的老人是第一次乘坐扶梯,因此异常紧张地牢牢抓着扶手传送带,导致上半身不动,脚下却随着电梯台阶向上走,整个身子差点横了起来,老人一松手就会头朝下重重摔倒。田先生的母亲见状连忙过来顶住老人的上身,慌乱中老人松了手,两个人一起摔倒在了电梯上。

这一瞬间发生的事情虽然让田先生的母亲和姥姥受惊不小,但两人当场并没有察觉异样,随后田先生的母亲没有继续带老人购物,而是赶紧离开了超市回家休息。对此田先生解释:“既然当时没感觉身体不对,她们就没想赖着超市讨说法什么的,这都是因为我家老人厚道。”

可事情的发展却给田先生家人的厚道泼了冷水。两人到家后,很快便出现身体不适,田先生的姥姥浑身冒冷汗,身体隐隐作痛,而田先生的母亲脚腕开始肿大、青紫,家人赶紧把两人送到医院检查,发现田先生母亲的脚腕扭伤,姥姥的腰部扭伤,身体还有几处磕伤的痕迹。

田先生随后来到超市讨说法,可是超市负责人拒绝出面,工作人员称田先生没有证据证明他的母亲和姥姥是在超市受伤的,这让田先生十分愤怒。随后,田先生发现超市内那部故障扶梯被停用了,此时距他的母亲和姥姥在扶梯上摔倒已有3个小时,田先生很发愁,该怎样为母亲和姥姥讨回公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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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山东昌智律师事务所:尹振辉

在这起事件中,并不是说田先生的母亲和姥姥在摔倒后离开了超市,就失去了维权的证据,关键在于田先生一方需要证明他的母亲与姥姥在超市内受到损害的事实与她们的伤情存在因果关系。此案进入司法程序后,田先生一方可以采取或者申请采取三个手段来证明这一关系,维护合法权益:

1、申请调取超市监控录像。如果田先生所说属实,监控录像应该可以清楚显示他的姥姥和母亲由于扶梯一侧扶手传送带不动而摔倒的整个过程。

2、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后,可以对田先生母亲和姥姥的伤情走鉴定程序,是摔伤、扭伤还是别的手段造成的伤情,鉴定手段都可以做出认定。

3、在田先生的母亲和姥姥入院治疗时,务必保存完整的就诊记录,在医生的询问和医嘱中,也可以体现田先生母亲和姥姥伤情的细节,并且就诊记录也可以作为索赔数额的依据。

另一方面,超市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对超市内设施进行维护、检测、维修,对有可能引发人身伤害的风险进行警示、提醒,如果超市没有尽到以上义务,造成顾客在超市内损伤,超市应当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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