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电车频坏 顾客要求双倍赔偿 电车商家到消协来喊冤
□通讯员 李国庆 赵晟麟
本报阳信讯 消协接待的往往都是消费者,没想到竟有商家也来喊冤。5月13日上午,阳信县消费者协会劳店分会接到辖区某电动车专卖店的电话,称有位顾客连续2天来店要求双倍赔偿,已经影响到正常的经营,请求消协帮忙处理。
原来,该店五·一促销期间,当地消费者魏先生购买的一辆电动车频频出现故障,经多次维修仍然不能正常行驶。商家承诺给消费者更换一辆同款电车,谁料魏先生却认定电车存在质量问题,认为销售不合格产品属于欺诈消费者,要求商家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双倍赔偿。明明是正规渠道进的货,各种票证齐全,并且还履行了维修义务,商家认为自己没有什么过错,不同意双倍赔偿。魏先生多次到店里理论,并扬言要是不给双倍赔偿,就到县里投诉。5月13日上午,魏先生又到商家无理取闹,店老板拨打了当地消协分会的电话。
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并没有证据证明该电车为假冒伪劣或不合格产品,商家在出售以及提供维修服务过程中也未发现存有欺诈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在保修期内,商品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更换或者退货的责任;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发票价格一次性为其退清货款,并承担运输和往返的合理费用”。考虑到魏先生因修理耽搁了许多时间,经调解协商,商家为消费者更换一辆同款电车的同时,愿意补偿消费者误工等费用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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