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奶粉赠电子琴 有缺陷不退气死人
□通讯员 李国庆 商建鹏
本报阳信讯 买奶粉获赠电子琴,谁料一个键不出声,想退换被告知无货可退,消费者杨女士想起这事儿就生气。4月9日,阳信县消费者协会劳店分会调解一起积分兑奖引发的消费纠纷。
杨女士家住阳信县劳店镇,家里有个刚两周岁的女儿。宝宝从断乳后一直喝奶粉,杨女士是当地某奶粉店的忠实会员,一直购买该店某品牌奶粉。每次购买时商家都给会员卡积分,一年多的时间积累了3000多分。前几天又去买奶粉时,店员告知她积分达3000可以兑换一台电子琴。杨女士觉得用电子琴给女儿当玩具,既好玩又能培养孩子兴趣,于是就用积分兑换了电子琴。回家路上,杨女士还顺便买了本音乐简谱。回到家后却发现电子琴“咪”音主键不出声,这个音弹不出声根本就弹不出调。于是杨女士赶忙拿着电子琴找商家退换。可是店老板却告知,就这一台,没办法退换。杨女士要求退回电子琴,并请求还原会员卡积分。店老板却指着会员卡背后的积分办法中“会员积分,一经扣除,概不还原”的规定拒绝了杨女士的要求。越想越生气的杨女士直接投诉到了当地消协分会。
受理投诉后,工作人员经调查核实,证实消费者的投诉基本属实。按照《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24条规定“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条件,向消费者提供奖品、赠品或者免费服务,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其应当承担的修理、更换、重作、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以及其他责任。”杨女士兑换的电子琴属于赠品,商家应对质量负责,应履行维修或退换义务。在消协人员耐心调解和对商家说服教育后,商家同意为消费者免费修理电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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