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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又闪离 “80后”成离婚高发人群

鲁北晚报 2012-09-12 19:09 大字

□通讯员 苟秀新

小许和小史都是“80后”,今年1月,两人经人介绍认识,双方一见钟情,3月便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并在5月份正式举办结婚仪式,结为夫妻。然而感情来得快去得也快,由于之前相处时间太短,双方彼此了解不深,小夫妻间的矛盾迅速凸显出来。结婚后,小史还像以前一样把大把的时间花费在玩网络游戏上,对妻子小许和家里的事关心不够。同样是独生子女的小许家务能力一般,在几次劝说小史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也发起脾气,两人之间争吵不断。今年7月,小史在争吵中动手打了小许,小许急忙叫来自己的母亲,没想到小史一怒之下把赶来劝架的丈母娘也给打了。之后事情便急转直下,小许和母亲一起回了娘家,发誓要和小史一刀两断,双方父母也都认为是自己的孩子受了委屈,不但不愿意劝解还都指责对方的不是。

一个月后,小许和小史的离婚起诉正式提交至阳信县法院。虽然法院几次组织调解,但两人都坚持认为无法再在一起生活,执意离婚。“要勉强这样生活下去还不如离了,对大家都是解脱。”“离就离,没什么大不了的。”在法官的见证下,两人都爽快地签下了离婚调解书,结束了这段短暂婚姻。

像小史和小许这样“闪婚”又“闪离”的例子如今在生活中并不罕见。据统计,今年1—8月份,阳信县法院审结的356件离婚纠纷案件中,涉及“80后”的占40%以上,其中,80%的“80后”是在登记结婚不足2年的情况下选择离婚,成为“闪婚闪离”的高发人群。

法官分析认为,“80后”婚姻观念的转变、父母的溺爱及个性的张扬,是导致其处理感情问题过于草率,更易出现‘闪婚闪离\’现象的重要原因。“另外父母的过多干预也不可忽视。”法官表示,“80后”中绝大多数属于独生子女,父母甚至是祖父母的溺爱造就了一些独生子女自私任性的个性,习惯以自我为中心,习惯事事求助于父母长辈。夫妻之间只要出现一点争吵,双方父母马上就要干预,生怕自己的子女吃一点亏,最后往往导致夫妻双方互不相让,感情破裂。对此,法官建议,在面对婚姻问题时应学会独立思考,冷静地分析和对待感情问题,不要头脑发热,不要寄望假手于人,真正将婚姻看作是一件严肃而神圣的事,学会承担起家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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