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具遭遇“偷梁换柱”
□通讯员 商建鹏
本报阳信讯9月17日,阳信县嘉苑小区的刘女士气愤地来到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己半个月前在城区某知名家具店花4288元购买的床和挂衣橱,与店内陈列的样品表层绣花和橱内格局上存在很大差别,怀疑店家故意“偷梁换柱”,要求调换遭拒绝。
原来,9月1日上午,准备赶在今年国庆节结婚的刘女士与男友蔡先生在县城某家具店看中了一套广东产双人床和挂衣橱,售价4288元。同时家具店营业员向刘女士推荐了一款颜色和样式相差无几的浙江产床与衣橱,售价3688元。但经过对两款不同产地的家具再三比较,刘女士认为广东生产的这套家具在构造格局、设计、色泽、尤其是电脑绣花部分显得特别精致,让人爱不释手。于是,刘女士就预定了售价4288元的“广东产”床和衣柜,并预交订金1000元。9月3日到货后,家具店送货上门并安装好,刘女士也将余款一并交付。
没想到半个月后,刘女士发觉新买的双人床油漆味特别浓,而且所谓的电脑版的绣花用手指轻轻一刮,花纹便脱落了。仔细观察后,认为除了该床的商标标牌外几乎与那套浙江产的3688元的家具一模一样,因此怀疑家具店使了“滥竽充数”的损招。9月17日上午刘女士遂上门讨说法,谁知店主根本不予承认,并称都是同一批货,哪来的不一样!无奈之下,刘女士只好求助县消协。
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发现刘女士反映情况属实。通过调解,家具店最终答应了刘女士换回店里的那张样品床的要求,并按照样品价格为刘女士退回188元。同时向消协承诺保证不再出现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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