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衣孝母不合身 打折商品拒退货
趁妇女节女款衣服打折,买下一件送给母亲,回家试穿不合身,打算退货时,店老板却搬出了“打折商品,不退不换”的店规。3月8日,阳信县消费者协会劳店分会处理一起购买打折衣服引发的消费纠纷。
3月8日,郝女士和几个朋友一起逛街。在某服装店,郝女士一眼相中了件中老年上衣,还打三八折,她决定买下来送给母亲尽一份孝心。买下衣服后,也没陪其朋友继续闲逛,兴冲冲地跑回家送给母亲。没成想,母亲试穿时发现衣服偏小,根本没办法穿。俗话说“瘦衣小鞋,买了白买。”郝女士赶紧拿着新买的衣服到服装店要求换件大号的,店老板却说那件已经是最大号的了。郝女士要求退货,店老板却指着墙上贴的 “打折商品,不退不换”的标语,以店规难违为由拒绝退货。退货不成,郝女士着实感到很烦,心想“商品打折,难道服务也打折吗?”带着疑问,郝女士来到县消协劳店分会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经过实地调查,认为郝女士所述情况属实。虽然商店是在进行打折销售,但是商品并没有标明是处理品,凡是正品,无论打折到什么价格,都属于“三包”范围。该店打出“打折商品,不退不换”的店规属于霸王条款,对消费者而言没有法律约束力。通过与商家耐心地沟通,最终店家同意给郝女士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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