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骑摩托撞伤人拒不赔偿被拘15天
□通讯员 陈德泽
本报阳信讯 1月20日(农历腊月27日)18时许,阳信县河流镇张某某无证驾驶鲁Mxxxx二轮摩托车沿劳店镇环乡路行驶至西纪村时,与骑电动车的劳店镇东纪村徐某某相撞,事故造成张某某、徐某某及乘坐电动车的李某某受伤,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由于张某某也受伤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徐某某及乘坐电动车的李某某伤势较重,住院治疗花去大量医药费,且徐某某的家庭比较困难,大多医药费是东拼西凑借来的,而作为肇事驾驶员的张某某尽管与受害人系亲戚关系,却未向受害人垫付一分钱。民警多次督促张某某向受害人垫付医药费,但张某某始终分文未交。受害人家属多次到张某某家中要钱,也没有达到目的。
鉴于肇事嫌疑人张某某伤情已稳定,民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于2月8日下午对张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对张某某处以罚款200元行政拘留15天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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