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后驾车逃逸现场车灯碎片锁定肇事车
□本报记者 温庆磊
通 讯 员 张云梓 张晓华
本报讯 2011年12月15日18时许,沾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电话响起,有群众报警称沾化辖区东滨路大高镇附近,一位老人被车撞成重伤,肇事车辆司机撞人后逃逸了。民警到达现场后,协助120急救中心医护人员将受伤老人张某送往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执勤交警在事故现场南北方向放置反光隔离桩后,在事故现场进行细致的勘察,现场除受害人张某留下的血迹外,在距离血迹近十米的路边发现了一个转向灯灯罩,民警立即将该转向灯到4S店进行比对,确定了该灯罩应为一辆白色江淮小型汽车车型所有。另外民警依据现场判断,肇事车与受害人应为由北向南顺行。民警对路径下洼至万家路段18时至19时的监控进行调取,最后确定一辆号牌为鲁M43XX1的白色小货车应为肇事车。
根据锁定的车辆信息,民警连夜赶往车主阳信县翟王镇王某家中,但王某称已将车辆卖给了朱某某。根据这一线索,民警又找到朱某某,朱某某说在2010年10月份已将车卖给了本县的司某某。当交警找到司某某家时,司某某的妻子说司某某到外面打工去了。最终,经过交警对其家属多次的讲解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司某某最终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沾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对12月15日的肇事逃逸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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