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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房租惹来纷争 砍伤租客倒赔15万

鲁北晚报 2011-12-05 17:05 大字

11月14日,阳信县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因50元房租双方争执不下,被告人张某持菜刀砍伤被害人尹某,案发后张某主动赔偿被害人尹某15万元,换取被害人谅解,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判决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被告张某家中有三层小楼,隔成若干小间对外出租。去年5月27日,张某家中一不锈钢盆失窃,怀疑是租客所为,遂挨家挨户询问是否有人偷窃。在众人均否认后,张某气恼,决定在每位租客缴纳的房租中都额外扣留50元,以示惩罚。租住三楼的一租客幽某气愤不过,遂找来两同学尹某和段某,一起同房东理论,讨要50元钱。争执中,张某操起菜刀追逐三人,逃离不及的尹某右臂被砍成重伤。

案发后,张某悔恨不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母亲找到尹某家人,主动赔偿被害人现金15万元,换取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存在自首情节,可减轻处罚,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地点:阳信县人民法院

时间:11月14日

丢了一个不锈钢盆找不到偷窃者就胡乱怀疑租客,还实行“连坐”罚所有租客的钱,不该!更不该的是还动手砍人。在里面想想怎么做一个好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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