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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沙发预交千元不买定金难讨回

鲁北晚报 2011-11-24 17:09 大字

□本报记者 郭笑

通讯员 商建鹏 李国庆 

本报讯 购买家具先交定金,但消费者退货后定金不还怎么办?

11月20日下午,家住阳光嘉园小区的消费者董先生来到阳信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本月6日在县城某家具店看中了一套标价为16888元的牛皮沙发,通过讨价还价,与商家约定以12800元的价格两周内送货,并在商家的强烈要求下预付了1000元定金。回家后董先生将此事告知家里人,却遭到家人的反对,因为董先生有较严重的腰椎病,不适合久坐沙发,而且皮质沙发体感较凉会加重脊椎酸疼的症状。在家人的劝说下,第二天董先生到店方要求退货并将自己无法购买的原因告诉了店方,并要求店方返回定金。不料店方一口拒绝了消费者的要求。无奈之下董先生只好向消协求助。

通过消协工作人员调解,董先生承认购买沙发时确实是自己没考虑清楚,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承担100元违约金。但店方表示,违约金不是消费者自己定的,商品定购合同上明显注明支付定金后一方违约,定金则就变成违约金了,是无法退还的。董先生无法接受商家这样的霸王条款,坚持要求退还定金。经过消协人员现场调解,与双方积极沟通,商家最后让步,表示消费者购买其他家具可以用这1000元定金抵用。董先生又掏出500元将一款1500元的钢化玻璃茶几带走,买卖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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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阳信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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