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不成又敲诈警方设计擒嫌犯
□通讯员 鲁永海
本报阳信讯 近日,由阳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抢劫、敲诈勒索一案已被宣判,王某某因抢劫、敲诈勒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被告人王某某因做生意亏本,遂产生抢劫邪念,把黑手伸向了家境比较富裕的张某,先是打听到了张某的住所,又设法弄到了张某的手机号码,并准备好了刀具,欲到张某家抢劫。2011年1月中旬某日傍晚,王某某携带刀具按门铃进入张某家中,见其家中有一孩子及妇女在家,遂离开。同年2月中旬的一天晚上8点多,王某某再次按门铃进入张某家,手持刀具抓住张某之妻向其索要现金,张某之妻极力反抗,被告人王某某逃离现场。此后几天,被告人王某某多次给张某发短信威胁,向其索要现金10万元。张某遂向警方报案。当日晚,被告人王某某发短信要求张某将10万元现金放在阳信县某单位门前,张某向警方说明该情况后,警方便让张某将点钞纸放入方便袋冒充人民币以引出王某某,以对其实施抓捕。当晚8时许,张某将装有点钞纸的黑色方便袋放于王某某指定的地点,当王某某拿到方便袋正要离开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擒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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