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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继女 丧人伦继父被判7年刑

鲁北晚报 2010-11-04 18:13 大字

10月20日,阳信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继父强奸继女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从重处罚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七年。

李某是阳信县人,与妻子2007年结为夫妻,再婚的妻子带来了年仅10岁的小女儿刘某,婚后不久,李某就多次对刘某进行性侵犯,并威胁小女孩儿不得对母亲讲出此事。2009年7月,趁妻子回娘家留宿之际,李某将已熟睡的继女拉扯起来,要求其一同观看黄色录像,因刘某大声哭闹不止遂放弃。

可是李某依然贼心不死,2009年9月17日他借酒劲闯入继女房间,以其内衣裤堵在刘某口中,防止其大声呼救,随后对其实施了强奸,事后同样威胁刘某,若其对外人讲述,就杀她全家。小女孩儿出于恐惧,不敢对母亲说出实情,此后李某更加有恃无恐,先后多次对刘某进行侵扰,直至某日被妻子当场撞破。审判中,李某对自己所犯下罪行,均供认不讳。

时间:10月20日

地点:阳信县人民法院

禽兽继父竟然连12岁的孩子都不放过,这等禽兽行径和畜生有什么两样?七年的牢狱生活对这种人来说未免有点太过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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