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0元钱 卖淫女与嫖客翻脸
“是派出所么?在我们这儿好像是一个卖淫的和一个嫖娼的吵了起来,具体位置在新海路边旅馆,快点来吧……”4月26日,无棣县小泊头镇新海路边旅馆附近的群众打了举报电话。小泊头派出所两名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据了解,原来是嫖客差了10元钱,与卖淫女吵了起来。
经审讯,4月26日15时许,河北省海兴县辛集镇某村孙某,酒后带一小姐“小雪(化名)”到无棣县小泊头镇新海路段旅馆开房,两个人发生性关系后,孙某给了小雪90元钱,而小雪要价是100元,就这样两人因为10元钱吵了起来,被附近的村民发现后报了警。
无棣县公安局小泊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决定给予孙某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并对其进行说服教育。而卖淫女小雪则另案处理。
记者拍案:
万恶淫为首。财、色乃两大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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