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 打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就《滨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修订出台访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刘汉卿

滨州日报 2020-12-04 10:05 大字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李伟伟通讯员陈建祎

记者:请您介绍下,滨州市商品房销售市场情况,出台《滨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刘汉卿:滨州房地产业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为滨州城市建设发展、人居环境的改善作出了突出贡献。2016年至今,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2243万平方米,销售套数16万套,商品房质量不断提高,住房功能和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居民住房水平明显提高和改善。全市开发企业共311家,开发建设队伍日益壮大,经营销售规模大幅增加。房地产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类违规销售行为时有发生,扰乱市场发展秩序。随着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市场发展环境发生变化,本地商品房销售管理相关规定也应调整完善。

记者:为了优化商品房销售领域营商环境,市住建局做了哪些方面工作?

刘汉卿: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市场发展的基础,是行业做大做强做优的必备条件,市住建局积极采取系列措施优化商品房销售领域营商发展环境。一是提请市政府组织开展房地产领域易发问题三年治理行动、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房地产市场问题项目排查处置工作等行动,整顿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二是研发并启用商品房网签备案与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市城区范围内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的楼盘和项目,实现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信息备案一体化网上办理,减少工作流程;以网络系统为依托,实现预售资金缴存、支取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提高商品房销售管理科学化、网络化水平。三是落实支持开发企业复工复产系列政策,执行降低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和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等举措。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市受理降低申请条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263起,受理降低留存比例多拨付预售资金25.8亿余元,切实减轻了开发企业融资压力。

记者:《办法》实施之后,如何贯彻好《办法》,保障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刘汉卿:一是加强市场管理。《办法》是做好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具体遵循,加强对房地产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商品房销售管理。同时压实责任,制订落实方案,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推动房地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二是加强协作配合。鉴于商品房销售管理涉及部门较多,积极与自然资源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商品房销售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各部门相互配合、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围绕《办法》中的新标准、新要求,加强对各级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广播、网络等途径广泛开展宣传,使开发企业和购房群众知晓政策、清楚规定,积极营造开发企业守法经营、购房群众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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