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民生灾害救助综合保险预计6月启动 重点用于保障因自然灾害和居家意外造成的居民人身伤亡和家庭房屋财产损失,提供政府紧急救助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滨州日报 2018-04-10 02:09 大字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葛肇敏 通讯员 张瑞 任梦颖 报道)“实施民生灾害救助综合保险”作为2018年十大民生实事被写入市政府工作报告。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滨州市“民生灾害救助综合保险”各项筹备工作已顺利启动,有望于6月份开始运行。

“民生灾害救助综合保险”重点用于保障因自然灾害和居家意外造成的居民人身伤亡和家庭房屋财产损失,提供政府紧急救助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它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是覆盖广、保障全。从保障风险上看,它既包括了洪涝、干旱、地震等自然灾害,也包括了火灾、爆炸、煤气中毒、触电、溺水、飞行物坠落等意外事故,可以说,涵盖了绝大多数的灾害事故风险。从保障对象上看,保险覆盖了滨州市辖区范围内所有人口,既包括常住人口,又包括临时居住人口和过境人员,还包括参与抢险救灾的人员。从保障范围上看,既有人身伤亡保险,又有居民住宅房屋保险,还包含了生活救助保障。

其二是投入小、收效大。一方面,居民少花钱,财政少支出。民生灾害救助综合保险每年仅需按照每人2元、每个家庭2元的标准投保,所需保费全部由政府承担,老百姓以“微乎其微”的花费,就能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保障。另一方面,全市统一入保,提高了保险赔付额度,放大了财政资金服务民生的功效,与不可预见的灾害事故风险相比,无疑为政府和群众都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其三是赔付快、标准高。由于是采用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模式,既能充分发挥出市场化运行机制的优势,迅速高效完成勘查赔付,提高灾害应急救助效率,又能始终牢牢把握民生为本的理念宗旨,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逐步完善保险条款,提高赔付标准,提升保障水平。

目前,滨州市“民生灾害救助综合保险”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作为牵头实施部门,市民政局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前期学习考察和集中培训的基础上,科学确定保险内容,积极部署推进措施,推动保险尽早落地,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必救。

同时,着力提升保险内涵,科学合理地制定更多符合滨州实际、维护群众权益的保险条款,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此外,还将着眼长远发展,综合利用社会资源,做好各项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社会知晓率和保险赔付率,保障保险长期稳定运行,着力打造成滨州市民生保障领域又一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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