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律的“自律委员会” 叩问大学精神
□朱昌俊
近日,一则“山东滨州学院一大学生因在学校内被女朋友抱了一下,与校自律委员会起争执被围殴”的信息在网上引起热议。5月14日,大众网记者调查采访得知,该校一对情侣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在公共场合搂抱,被自律委员会学生发现后因不配合信息登记引发冲突,导致涉事情侣中的男同学身上出现多处擦伤。滨州学院对此事已进行了调查处理,并给予当事学生不同程度的处分。(大众网)
这样的新闻,读来总是容易让人产生不知今夕何夕之感。在大学生已经可以结婚,恋爱课已进入一些高校课堂的今天,大学生情侣在校园内的一次再正常不过的拥抱,居然还会被当成是不文明行为,而遭致所谓自律委员会学生的拳脚相加。
既然是“自律委员会”,为何却变成了由跟踪、盯梢、信息登记甚至暴力对待组成的强制干预?学校引导学生自我管理,这无可厚非,但这种管理的边界到底在哪?发现情侣搂抱,就要进行信息登记,一言不合就暴力相向,这显然难以称为是自律,更越过了正常的自我管理范畴。这样的自律委员会其实一点也不“自律”。但这或还不是这类事件的重点,更关键的是,正是先有把学生当成小学生管理,把情侣间的搂抱视为不文明行为的大学管理理念,后才有这类不伦不类的自律委员会。
事实上,这些年,动辄将学生情侣之间的一些正常表现,视为必须“严禁”的不文明行为的高校校规,时有出现。比如2015年,山东潍坊科技学院一名学生仅仅与男朋友在校园内牵手,就被所在院系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到底何为不文明行为,各大学其实并无统一的标准,滨州学院将情侣在公共场合搂抱、亲吻等视为不文明举止,而潍坊科技学院,则认为牵手也算不文明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对于“不文明”的定义,各高校之间几乎都是自行其是,缺乏应有的文明之共识。
绝大部分大学生都已是成年人,而纵观各种奇葩校规,最大的价值缺陷,就是并未把大学生当成正常的成年人来看待。不仅信奉“事无巨细”的管理,缺乏应有的以开放、包容为底色的人文精神,也拂逆了大学生应有的公民权利和天性。
有什么样的大学办学理念和大学精神,就有什么样的校规和管理方式。不同的大学或许有不同的大学精神,也会有一定差别的校规,但这种差异,应是建立在文明基础之上的侧重与特色的彰显。否认大学生的正常权利,无视社会文明理念的进步,将学生道德层面、自律层面的问题,导向外部的强制干预,这些显然就违背了社会共有的文明底线,难言文明与正常。而不在大学精神和办学理念层面进行文明的反思与重塑,不伦不类的“自律委员会”,或就永远难以退出大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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