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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织牢困难群众保障网——访市民政局局长张兆杰

滨州日报 2017-02-08 00:00 大字
本报记者 葛肇敏 本报通讯员 李海涛

记者:近五年来,滨州市是如何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为城乡困难群众扎牢一张基本生活“保障网”的?

张兆杰: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确立。2012年以来,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全市逐步形成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灾害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为重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了困难群众安全保障网。市县两级全部设立特困家庭救助基金,对因突发性灾难致贫的特困家庭进行一次性救助。目前,基金总额达到1.13亿元,累计支出1301万元,救助特困家庭2292户。

社会救助标准持续提高。2012年,滨州市农村低保标准由2011年的平均每年1610元一举提高到2300元,达到当年省政府对东部地区农村低保标准的提标要求。并从2012年起,连续5年提高社会救助标准,让困难群众真正共享到改革发展成果。目前,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508元和年人均3876元,比2011年分别增长159元和2266元。全市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6220元和4220元,比2011年分别增长2957元和2120元。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住院救助报销比例提高到70%,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负担。

“阳光救助”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大力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救助政策公开、公平、公正落实。2014年,以公开公示、规范管理为目标,开展“阳光低保”专项整治行动,对在保对象进行100%入户复核,清退关系保、人情保466户。

记者:养老问题是目前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近年来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达到了怎样的程度?能够满足群众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养老需求吗?

张兆杰:2015年底,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和市老年人养护中心康复楼两处总床位1000张的大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启用,填补了滨州市市级大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空白。市委、市政府也出台多个文件,在土地划拨、税费减免、医疗服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专项优惠扶持政策。截至2016年底,全市养老设施总量达543处,床位2.7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5张。其中,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4处,农村幸福院312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同时,全市的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初见成效。滨州市被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市。2016年,开展“养老服务千人扶贫培训”行动,专项培训老年人及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员2100人。另一方面,在敬老院一院多能试点、公建民营、居家养老等重点领域打造“滨州模式”,整合五保集中供养、社会化养老、日间照料、康护保健等功能,探索推进养老服务集约化发展的新路子。

记者:对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有哪些保障政策?

张兆杰:针对老年群体,我们建立了城市“三无”老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自2013年起,对全市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按照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实行分类施保;建立低保老人高龄津贴制度,从2013年起,对全市80—89岁和90—99岁享受低保待遇的高龄老年人,分别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和2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落实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

同时不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2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目前,全市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儿童达到655人,年累计发放生活费455万余元。开展了以“筑梦添翼·护航残儿”为主题的政府免费代养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工作,借助市儿童福利院养育平台免费代养家庭生活困难的残疾儿童21人次,为其提供标准养育、常规护理、基础治疗等服务。可以说,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的保障范围都在不断扩大。

记者:慈善事业发展情况如何?

张兆杰:近年来,滨州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滨州市慈善捐助信息公开管理办法》。2012年以来,全市累计募集善款5.04亿元,开展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救急解难等六大救助工程、30多个救助项目,支出善款3.5亿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34.2万人。滨州市连续三届获评“六星级中国慈善百强城市”,全民参与慈善的氛围日渐浓厚。

记者:灾害应急救助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近年来防灾减灾工作有哪些突破进展?

张兆杰:一是防灾减灾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市、县两级均成立了减灾委员会,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部修订完善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确立了组织指挥、应急准备、响应措施、恢复重建等工作重点,形成了“左右衔接、上下配套”的自然灾害救助预案体系。二是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宣教积极开展。结合国家“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开展防灾减灾进社区、进学校等形式多样宣传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升群众防灾自救能力。三是防灾减灾救灾保障措施更加完备。投资170余万元建成市级救灾指挥中心,为10个县区全部配备了3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实现了指挥中心与救灾现场之间信息实时传输。在市、县(区)和30%的镇(办)建立了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在社区、村居建立了救灾基础物资储备点,救灾物资保障进一步加强。四是灾害救助及时到位。2012-2016年,滨州市遭受了洪涝、干旱、台风、风雹等多种自然灾害,因灾造成经济损失74.43亿元。灾害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都到达救灾一线,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并积极开展灾后重建。2012-2016年,全市共发放救助资金2.1314亿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69.38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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