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开展省环保督察自查自纠三种举报方式公告
根据省环保督察试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滨州市将组织开展环保督察自查自纠工作。年1月日—2月日期间,设立环保督察邮政信箱: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八路号,滨州市环境保护局室环保督察信箱(邮编);电子邮箱:bzhjjczd@.com;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全天小时受理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工矿企业废水废气违法排放、重点流域污染、危险废物污染、“土小”企业污染、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扬尘污染、异味气体、黑臭水体、违规建设项目等违法行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对查实的突出环境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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