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纳新“四上”企业不漏任何一家
本报通讯员 王智童 张志永
“四上”企业(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也是经济增长的活力之源,其总量和规模是反映地区经济实力,完成目标任务的重要支撑,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也是GDP核算的重要依据,对于地方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四上”企业纳新工作是将达到标准的企业及时纳入统计调查单位字典库,是有效规范开展统计调查的基础性工作,真实反映经济主体动态和经济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
市统计局高度重视“四上”企业纳新工作,连续几年列入局年度工作要点,特别是近两年,将“四上”企业纳新工作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列入“双十路线图”和“八项行动”,并为此专门建立了业务建设领导小组和基层基础建设领导小组,对“四上”纳新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和督查。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关于促进“四上”企业纳新工作的意见》,统筹安排部署全市“四上”企业纳新工作,并对各县区纳新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按照“政府主导、统计牵头、部门落实”的总要求,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优势,建立内部“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机制,强化系统内外考核机制,开展单位入库审批事项告知等等。“四上”纳新标准严,程序繁杂,为进一步简化“四上”企业审核流程,市统计局及时组织市县两级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省统计局有关文件,就文件中的重点核心内容、关键环节及容易产生疑惑的方面都做了详细研读,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了可行性意见、建议。
市统计局始终把业务培训和指导作为提高基层业务水平的关键环节、基础性工作和长期任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学习活动。一是“请进来”,提升高度。抓住年度“四上”企业纳新节点,邀请省局普查中心主任刘爱芝就新形势下的基本单位统计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为市县乡三级统计人员开展了一次业务培训,既开阔了参训人员的眼界,又达到了实务操作效果。二是“走出去”,确保实效。在采取“以会代训”、业务及程序培训班等多元化培训基础上,多次到县区进行业务指导和轮讲,授课就“四上”纳新工作年度、月度审核具体要点、程序操作步骤及“四上”企业管理改革总体目标、内容进行培训,并开展实战练习。三是座谈交流,集思广益。为发挥群策群力的作用,举办全市“四上”企业纳新工作座谈会,市县与会人员各抒己见,就如何做好“四上”纳新工作进行讨论交流,并提出了很多中肯的建议。
市统计局创新模式,将“四上”企业纳新工作与基本单位实地核查工作相结合,实地核查新纳入的“四上”企业,重点核查企业是否达到规模(限额)标准,单位基本信息是否准确,是否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等等,确保企业纳入“四上”企业库后上报数据的独立性、真实性,切实扩大经济增长后劲。同时以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和基本单位名录库为抓手,对达到标准(限额)未入库的企业进行摸排、筛选、梳理,不遗漏任何一家,形成全市“准四上”企业名单,供县区参考。 针对个别“准四上”企业对纳入“四上”企业库存在顾虑的问题,组织县乡统计人员主动上门服务,确保企业如实快速地提供入库所需资料。
按照“四上”企业纳新工作流程,重点做好信息核对、行业界定、标准掌握和材料规范等工作。市统计局采取高标准、高效率、严要求的工作模式,真正把达到标准(限额)的企业及时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围,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全市经济发展现状,更好地提供统计服务。为满足投资统计改革的需要,为投资统计调查提供有亿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名录,并保证数据的协调一致和连续性,市统计局普查中心联合企调队组织开展了基本单位名录库和投资专业名录的比对工作,共同对亿元项目单位进行了多次核实,准确划分“四上”单位和非“四上”单位,最终确立了投资专业调查单位库。结合《关于促进“四上”企业纳新工作的意见》,市统计局各专业积极与各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多措并举,有力推动了“四上”纳新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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