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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小心了 机动车若长时间违停不驶离一律拖移

滨州日报 2016-11-17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罗军 通讯员 林建 盖嵘 报道) 11月1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11月17日至12月31日,滨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将组织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安排,本次行动将围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违法停车以及文明交通宣传四个方面开展。

在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方面,本次整治将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对包括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内的非机动车,重点查处违反交通信号、停车越线、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对行人,重点查处违反交通信号、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护栏等违法行为。对机动车,本次行动重点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违反交通信号、越线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调头、违法停车、涉牌涉证、闯禁行区,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在重点车辆方面,主要严查摩托车驾驶飙车、不戴安全头盔,出租车随意变更车道、不靠边停车,电动车、三轮车越线停车、逆向行驶等,渣土车、工程车、农用车、危化品运输车超载超限、闯禁行、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

在城区违法行车方面,将联合交通、城管、街道办等部门,加强劝导引导。采取拍照或录像等方式,及时查处违法停放在道路上的机动车,对妨碍交通、长时间违停不驶离的机动车,一律拖移。

为更好地推进行动,交警部门将全警全力投入作战,针对高峰时段和平峰时段,分别作出警力安排,最大限度提高城区见警率、管事率。与特巡警、派出所协调配合,对在行动中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拒执法、无理取闹甚至围攻执勤民警的案(事)件,依法严厉查处,维护法律尊严和民警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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