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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4868名驾驶人 交警喊你去学习 全市30名驾驶人计分超过100分 计分最高者达569分

鲁北晚报 2016-09-06 00:00 大字

□晚报记者 张卫建 

通 讯 员 王玉强  

晚报讯 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了计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至今年9月1日,全市共有4868名驾驶人计分达到12分,其中超过100分的30人,超过500分的4人,计分最高的驾驶人达569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达到12分的,应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学习的,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截至9月1日,滨州市有记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4868名,名单中所列驾驶人于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安全教育办公室(黄河十五路渤海十一路路口宝安驾校院内,咨询电话:3301353),接受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考试。过期不接受教育、考试的,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驶人可以到交警部门车管所、违法信息处理大厅、滨州交警官方微博微信等查询违法积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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