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实事年年有百姓天天感受新变化
过去五年,滨州市以发展惠民生,全力提升民生福祉,努力让群众享受到更多发展的成果(资料图)。本报记者 葛肇敏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执政之基、发展之需、和谐之本。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百姓过上更好的生活。
回顾过去五年,滨州以发展惠民生,全力提升民生福祉,努力让群众享受到更多发展的成果——财政用于民生建设的投入不断提高,各项惠民政策、民生服务得到健全完善,围绕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安居养老、交通出行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每年都扎实办好一系列“民生实事”,努力实现学有优教、劳有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安居,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生活年年都有新变化,年年都有新期待。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越扎越牢靠
社会救助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用重大,体现于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近年来,滨州市逐步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千方百计做好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推动基本民生保障实现了新发展。
2012年以来,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成为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引领性文件。如今,全市91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窗口,市县两级全部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平台。全市逐步形成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灾害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为重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了困难群众安全保障网。
2015年,滨州市还将“设立特困家庭救助基金,对因突发性灾难致贫的特困家庭进行一次性救助”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办好的10件民生实事,市县两级全部设立特困家庭救助基金。目前,全市特困家庭救助基金总额达到1.13亿元,累计支出919.9万元。
与此同时,社会救助标准也持续提高。2012年,滨州市农村低保标准由2011年的平均每年1610元一举提高到2300元,达到当年省政府对东部地区农村低保标准的提标要求。自此,滨州市农村低保标准一直位居全省前列,真正实现了用“东部标准”保障“西部民生”的目标。2012年以来,滨州市连续5年提高社会救助标准,让困难群众真正共享到改革发展成果。
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稳步推进
2015年12月30日,滨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和市老年人养护中心康复楼同日启用,填补了滨州市市级大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空白,标志着滨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为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在土地划拨、税费减免、医疗服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专项优惠扶持政策。2013年起,市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对养老机构在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实行了居民价格,对养老机构设立医保定点等事项开通绿色通道。截至2015年底,全市养老设施总量达543处,床位2.7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5张,超额完成 “十二五”养老床位建设目标。其中,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4处,农村幸福院312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自2013年起,滨州市建立城市“三无”老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全市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按照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实行分类施保。同年,对全市80—89岁和90—99岁享受低保待遇的高龄老年人,分别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和2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也得到提高,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20元。
(下转第二版)(上接第一版)目前,全市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儿童达到655人,年累计发放生活费455余万元。普惠型惠民殡葬政策实现全覆盖,全市辖区居民丧葬补贴标准达到每人500-800元,政策实施后,全市每年可为群众节省基本殡葬费用约1500万元。
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鼓励扶持自主创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老百姓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201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扩大就业、稳定就业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连续把就业创业列为市政府“民心工程”、市委1010工程、市政府百项重点工作。滨州市各级就业部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三大重点,多渠道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鼓励扶持自主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12年至2015年底,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6.27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50.45万人次,就业局势保持了持续基本稳定。
滨州市立足实际,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就业创业,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了短期与长期相衔接、重点与整体相统筹、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就业政策支持体系。
滨州市积极探索创业就业新渠道。近年来,全市大力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快易贷”,以此助推创业行动。2012年至2015底,全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0112万元,扶持带动就业30032人。同时加大创业平台建设力度,采取“政府引导、民办公助”的形式,兴建多类型、有特色的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截至目前,已建有省、市级大学生创业载体30家,其中,省级创业示范载体4家、市级创业示范载体10家,填补了滨州市省级创业载体的空白。此外,滨州市积极推进创业大学建设。
养老、医疗两项社会保险向群体全覆盖迈进
2012年以来,全市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健全,覆盖人群迅速扩大,养老、医疗两项社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向群体全覆盖迈进。截至2015年底,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7.43万人、9.46万人、55.13万人、41.80万人、45.28万人、28.1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89.21万人、 312.51万人。
五年间,滨州市先后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重要制度,建立了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的机制,建立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助制度。2014年在全市推行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伤、生育保险分别于2011年、2013年实现了市级统筹。
同时,社会保障水平也得到不断提升。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第十次上调,养老金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连续五次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2016年全市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封顶线提高到10万元,在本市一、二、三级医院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分别按90%、85%、80%的比例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2011年的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016年的每人每年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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