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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让他走上不归路

济南时报 2017-11-21 15:11 大字

为撬盗ATM机男子锤杀看门夫妇

天桥区一家医院的值班室内,一对夫妇倒在血泊中,一死一重伤……这起发生于去年6月的血案曾震惊世人。近日,该案在济南中院宣判,为撬盗ATM机钱财而锤杀无辜的董某永,因犯抢劫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在庭审自述中,董某永表示,其在创业途中曾被传销所骗,渐渐走上“不归路”。

惊人一幕

医院值班室内看门夫妇倒在血泊中

2016年6月1日早5时许,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天桥某医院值班室内,一对看门的夫妻被发现双双倒在血泊中,女子已经死亡,男子重伤昏迷。

经过现场勘查,专案组民警发现通过医院外墙嵌入医院的一部ATM自动取款机的保险柜恰好位于医院一楼值班室内,而且保险柜有被撬盗的痕迹。专案组民警调阅医院监控录像,发现6月1日凌晨1时许,一名头戴棒球帽、肩背双肩包的男子潜入医院值班室,大约30分钟后该男子手持锤子匆忙离开。

之后,专案组民警调阅医院周边监控录像并顺线追击,发现嫌疑人作案后乘车向泰安方向逃窜。警方火速赶赴泰安,在泰安警方的配合下,于6月2日凌晨1时许,在旅馆内将嫌疑人抓获。

作案经过残忍锤杀无辜者他也没抢到一分钱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为男子董某永(滨州市惠民县人)。董某永供述,其于2016年5月30日从南京乘车来济,因手头拮据便萌生了盗窃ATM自动取款机的念头。5月31日,董某永来到天桥区某医院时,看到医院门口附近的ATM自动取款机,便锁定了作案目标。随后,他进入医院“踩点”,发现自动取款机的保险柜位于一楼值班室内。在准备好锤子、撬棍等作案工具之后,6月1日凌晨1时许,他潜入医院,径直来到一楼值班室。

令董某永没想到的是,事发时被害人赵某夫妇正在值班室休息。于是,他残忍地挥起锤头砸向二人……之后,他使用撬棍、锤头撬盗自动取款机的保险柜,但几经尝试都未能打开,便仓皇逃离了现场。

法庭自述曾入传销被骗钱财以为盗ATM机不犯法

日前,此案在济南中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董某永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到30岁、正逢壮年,董某永因何作下如此血腥的案件?在法庭上,董某永称,自己从小家庭情况就不好,后来曾多次创业,但都被骗了。其间,他还曾参与传销。当时,相关人员给其授课,称投资7万元能够回报二三十万元,但当他讨要收益时才发现,这伙人是传销组织人员已被逮起来。他因此欠下债务,算来算去,被骗走的钱财接近7万元。董某永还提到一个匪夷所思的说法,即他自认为,撬盗ATM机只是道德问题,不会受到法律制裁。

近日,济南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董某永犯抢劫罪,判处死刑。 (记者陈彤彤)

不忿前妻有新欢男子刀捅“情敌”

天桥区济齐路中德骨科医院门口,男子陈某拿着一把刀捅着倒在地上的另一名男子,大喊着:“不能救他,谁救人就捅谁!”……这是发生在去年8月8日晚上的惊人一幕。

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不服判决,以具有自首情节等为由,提出上诉。近日,山东省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街捅人“不能救他,谁救人就捅谁”

时间回到去年8月8日22点左右,中德骨科医院的保安王某听到门外有女人喊救命,他跑出去一看:一名男子正在挥舞手臂打一名女子,随后便往南跑了。王某赶忙走到女子跟前,看到地上还躺着一名满身是血的男子。王某想对其进行救护,那名往南跑的男子又返回来,手里挥舞着刀喊着“不能动”。王某躲到马路边的汽车后面,刚掏出手机想报警,该男子又冲其挥舞刀并大喊不能报警。

史某是中德骨科医院的一名医生,当晚他在医院急救分中心值班,22时许接到120指挥中心命令,在医院门口有人需要救治,他到达现场后,发现躺在地上的男子心脏前区有多处刀口,已经停止呼吸,双侧瞳孔散大固定,没有生命迹象。他正准备进一步检查救治时,那名拿着刀的男子又大喊:“不能救他,谁救人就捅谁!”

一会儿,110民警赶到现场,拿刀男子到民警跟前说人是他杀的。

三人纠葛前妻有了新感情他刀捅“情敌”

据了解,拿刀男子是陈某,倒地男子是徐某,现场求救的女子是焦某,他们三人之间究竟有什么纠葛?陈某为何要对徐某下如此狠手?

原来,嫌疑人陈某与女子焦某婚后育有一女,2015年8月19日因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口头约定陈某搬出去住,但他以各种理由拖着不走。2016年7月,焦某与徐某通过陌陌聊天相识。同年8月8日,陈某得知该情况后,与徐某在陌陌上对骂。徐某知道对方是焦某前夫后很生气,准备来找陈某解决问题。

当天,焦某回到住处再次与陈某发生争吵,带孩子离开了家,陈某随身携刀紧随其后。焦某把陈某携带尖刀的事告知徐某,徐某不以为意,表示“一会就到”。陈某与徐某相见后,陈某迎上去朝徐某胸前捅去,徐某转身向北跑,跑了大约20步左右仰面倒地,陈某追上去又连续捅了其胸部几刀。

焦某拉着陈某喊别再捅了,并让中德骨科医院的保安拨打120,陈某拿刀威胁保安,不让他们靠近徐某。大家让徐某所乘车的驾驶员快报警,陈某追过来将该车右前轮扎破,一边来回走动一边骂。

最终,徐某因躯干部及颈部遭受单刃锐器捅刺,造成心脏、双侧肺脏、肝脏破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

维持原判留在现场等候抓捕?不构成自首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陈某不服判决,以“具有自首情节,被害人具有加害自己的意图、其行为具有防卫性质,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经查,上诉人陈某作案后留在现场并非等待公安人员抓捕,而是持刀阻止他人对被害人进行救治,不具有自首的主观意图,不符合自首的主观要件,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

山东省高院审理认为,上诉人陈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依法构成故意杀人罪。陈某不能正确处理感情纠纷,在公众场所持刀行凶,并阻止他人救治被害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鉴于本案系感情纠纷引发,其亲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殷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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