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开展流通环节畜禽水产品专项检查
□晚报记者 于 昂
通 讯 员 李 敏
晚报讯 近日,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利用一周时间,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分别对高新区、博兴县、邹平县、惠民县、阳信县的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店开展了畜禽水产品等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发现,农贸市场畜禽水产品经营者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方面没有衔接,未使用“一票通”等购销凭证,不能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有的畜禽水产品经营者不能现场提供进货查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养殖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具的水产品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有的经营无合格证明、无合法来源的畜禽水产品等违法行为。来源不明的畜禽水产品仍占有市场。从农户收购的活鸡未经检验检疫,也没有进货发票,从养殖场进货经检疫合格的畜禽产品,有进货查验记录;生猪产品,大部分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加盖检疫印章,加施检疫标志。超市畜禽水产品经营规范较好。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抓住集中配送、冷链控制等关键环节,督促大中型商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全面落实食品经营企业进货查验记录、食品批发企业销售记录义务等经营过程控制制度,切实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检查结果表明,超市畜禽水产品进货查验记录齐全,但存在检验检疫合格证不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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