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访市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刘玉英 全面摸清摸准滨州“三农”家底
本报记者 孙文杰 本报通讯员 郭淑新
目前,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已全面展开,此项工作对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近期先后组织召开了两次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日前,本报记者就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开展情况专访了市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刘玉英。
第三次农业普查将全面摸清摸准滨州市“三农”家底
记者:请问,第三次农业普查的对象、范围、主要内容是什么?普查结果有什么重要作用?
刘玉英:2006年第二次农业普查以来,“三农”发展情况在十年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006年到2015年,滨州市农业增加值由97.2亿元增长到217.5亿元;粮食总产量由258.3万吨增长到310.4万吨;蔬菜、瓜类由253.7万吨增长到282.9万吨;水产品由37.5万吨增长到46.1万吨。第三次农业普查将会获取更多统计指标的真实情况,全面摸清摸准滨州市“三农”家底,全面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农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滨州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的登记对象是滨州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居住在农村且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填报对象是列入农业普查范围的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遥感测量对象以农作物种植地块为主,并包括其他与之相关的土地覆盖要素。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三次农业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情况。
农业普查覆盖滨州市92个乡镇(街道)、5000多个村(居)、近百万农户、2万余家农业经营单位和规模经营户
记者:请介绍一下第三次农业普查的时间安排和组织实施情况?
刘玉英: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全国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2月31日24时。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明确要求,本次普查从2015年开始筹备,至2018年结束,历时3年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普查准备阶段(2015年8月—2016年10月),主要任务是扎实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第二阶段为现场调查阶段(2016年10月—2017年3月)。这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质量要求最高的一个阶段。第三阶段为数据处理和质量评估阶段(2017年4月—2017年12月)。这个阶段的工作使普查质量得以体现,也是普查成果的集中反映。第四阶段为工作总结和资料开发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6月)。这是普查的最后阶段,普查的全部成果得以全面展现和运用。
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设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乡镇、列入农业普查范围的街道和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农(林、牧、渔)场设立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行政村、列入农业普查范围的居委会和具有村级行政管理职能的农(林、牧、渔)场设立农业普查工作组。滨州市第三次农业普查覆盖92个乡镇(街道)、5000多个村(居)、近百万农户、2万余家农业经营单位和规模经营户。目前,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已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优先选聘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包村干部和“第一书记”作为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
记者:滨州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刘玉英: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精神,2015年11月,市政府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全市上下根据文件要求,按照“早、细、严、实”的工作理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前期准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市县两级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场所“四落实”基本到位;综合试点效果显著,选择具有较强代表性的惠民县石庙镇作为市级普查试点,初步检验了工作方案,锻炼了普查队伍,取得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业务培训初见成效,县、乡两级受训人员达1000多人次;农业普查宣传形式多样、广泛深入,在全社会营造出了了解、支持并配合农业普查的良好氛围。
10月21日,滨州市超前谋划,召开了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会议,对做好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10月27日,滨州市又召开第三次农业普查视频会议,进一步统一了全市扎实开展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的思想认识,对全市农普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记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滨州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重点和措施是什么?
刘玉英:当前,滨州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已进入现场调查阶段中的清查摸底这一重要环节,它既是对前期准备工作的总体检验,又是做好农业普查后期工作的前提和保证。这一环节的主要工作任务是通过清查摸底,收集相关信息,绘制普查区图及普查小区示意图,编制普查区域内全部住户及单位名录,判断、筛选出普查登记对象,落实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表按类发放及登记,并统计汇总清查摸底表有关情况。
清查摸底工作是否细致,清查结果是否真实,直接影响普查登记的质量,关系到农业普查数据的准确性。滨州市优先选聘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包村干部和“第一书记”作为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利用他们熟悉基层情况的优势,严格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认真细致开展清查摸底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填好草表,县乡两级普查办公室将认真做好审核评估,确保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清查摸底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规定,农业普查对象应如实回答普查人员的询问,按时填报农业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普查对象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切实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下一步,滨州市在具体工作中将突出抓好业务指导,让每位参与普查的人员都掌握普查政策,明确普查任务,熟悉普查流程,把握普查技巧。同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全力保障农业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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