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某小区收天价“管道占用费”引业主投诉
“不取暖也要缴纳供暖费的 50% 作为‘管道占用费\’,实在是让人不能接受。”随着天气转凉,又到了该收取暖费的时候,滨州市惠民县怡水龙城的部分业主最近却收到了小区物业下达的不取暖也要缴纳管道占用费的通知,很多业主大呼此收费极不合理,那么这项费用的究竟是否该收?收费标准又是如何制定的呢?
业主:不取暖也收50% 费用,否则断水断电
10月18日,记者联系到了该小区的业主王先生,据介绍,王先生是去年年底在怡水龙城买的房子,打算当作婚房,可由于两个月前刚装修完,想再晾晾房子散散味,因此今年冬天不打算入住,可几周前王先生突然接到小区物业的通知,要求不取暖的业主缴纳50% 取暖费作为“管道占用费”。
“ 我买的房子是110平米,正常的取暖费需要缴纳约2000元左右,缴一半也得1000多元。”王先生告诉记者,遇到这种情况的业主并不在少数,由于小区供暖是物业烧锅炉自己供暖,并未接入城市集中供暖管网,因此供热效果并不理想,许多去年取暖的业主今年也选择不再取暖,如今突然收取这个管道占用费,不少业主都觉得这项费用收得不明不白,非常不合理。
王先生将记者拉进了他们小区的业主微信群,不少业主表示,他们小区的暖气开关可以分户控制,不用暖气的业主只要把阀门关掉就可以了,没道理再收这高额的管道占用费。
“ 我们小区的水电都是通过物业购买,如果业主一直拖欠管道占用费不缴,那么业主每次去物业那儿买水电时,物业只会卖给业主10块钱的水电,并告诫业主再不缴费将断水断电。”一位业主告诉告诉记者,不少业主正是迫于此,就缴了这个管道占用费。
物业:收费源自跟风,并不会真的给业主断水断电
究竟为何要征收“管道占用费”,这项费用的收费标准又是如何制定的?记者随后咨询了怡水龙城的物业公司,一位王姓主管告诉记者,在滨州惠民县收取50% 的“管道占用费”的并非只有他们这一个小区,许多小区也存在这样的情况。
同时王主管强调,如果楼上楼下的邻居交了取暖费供暖,中间的业主却没有缴费供暖,虽然自家的地暖不热,但由于楼上楼下的地暖是热的,这些业主也难免会蹭暖,目前大部分的业主还是愿意缴费取暖的,只有少数的业主不取暖,对于这些不取暖的业主,有些声称自己并未入住该小区,但仍然来物业购买水电,物业会采取限购的方式来督促他们缴费,但物业不会真正给业主断水断电的。
物业给出的说法,却并没有得到业主们的认可。 一位业主告诉记者,他是今年才刚买的房子,却被物业告知要将去年的“管道占用费”也交上,这项费用的收取标准既没有相关部门的指导意见,更没有和业主们协商,如此漫天要价他们必然不能接受。
相关部门:管道占用费该不该收?收费标准是多少?尚未有明确规定
“接入城市供热管网的业主不取暖不需要交任何费用,如果小区物业自己供暖的话,是否需要缴纳管道占用费还是要和小区的物业来协商。”滨州市燃热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可能有些业主楼上楼下的邻居供暖,自己不取暖的话难免会蹭暖,有的小区收取这项费用也相当于是一种补偿形式的收费,如果业主认为收费的价格过高可以向物价部门反映。”
随后,记者咨询了惠民县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管道占用费”在物价局并没有明确规定,物价局只掌握取暖费每平米多少钱,至于这项收费是否合理需要咨询房管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如果他们那边没有规定管道占用费,那么这项收费就是不合理的收费。
“ 我们只负责管理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卫生、环境这一块的服务,物业公司收取这项费用我们也没法界定。”房管局物业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管道占用费该不该收,按百分之多少来收,县里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本报记者 朱晓冲
不取暖也要交取暖费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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