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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派人来借钱 走后发现是假冒

鲁北晚报 2016-08-02 16:05 大字

顶名冒姓

近日,惠民县公安局何坊派出所受理了一起借“邻居”名义借钱并实施诈骗的案件。

3月13日中午12时许,惠民县何坊办事处某饭店老板张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是饭店对面手机维修部的老板王某。寒暄过后,对方称近日手头不是很宽裕,又在外地购进了大量货物,向张先生借5000元钱,希望张先生伸出援助之手,以解燃眉之急。最初张先生还有所顾虑,虽然与对方有几次见面,并不是很了解对方,但经过进一番交谈,对方向张先生保证会很快还钱,出于“邻里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想法,好面子的张先生就没多想,王某又说半个小时后会去取现金。

大约半小时后,张先生将准备好的5000元现金交给了王某的委派人“小丁”。等回到店内,张先生突然越想越不对,王某不应该派人来取钱。下午张先生主动来到对面手机店,经过询问才发现手机店老板根本没有向其借钱。张先生发现被骗,随即报警。

何坊派出所民警指出,本案中“小丁”应为冒用手机店老板的名义向张先生借钱行骗。警方提示,不管亲戚、朋友或者熟人,首先要确切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切勿在未核实身份的情况下,就将现金借与对方。核实身份后,借款时最好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款凭据,写清楚借贷双方的真实姓名、借款数额及还款期限等,这样在借款到期借款人未偿还的情况下,出借人才便于通过诉讼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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