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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公布 市区学校招生报名开始时间为8月15日

鲁北晚报 2016-08-03 08:16 大字

□晚报记者  崔  畅 

近日,市教育局公布了关于2016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安排的通知,明确了今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开始时间统一确定为8月15日,要求严格落实科学合理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片区、招生规模,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入学在即,还有不少家长对招生政策并不是十分了解或心存疑问,对此,记者针对今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重要政策和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从市教育部门进行了详细了解,归纳如下。

问:今年滨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含民办学校,下同)招生坚持什么原则?

问:不符合入学条件的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学,怎么办?

答:(1)就近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2)常住人口居民子女入学户籍与居住地相统一原则;(3)“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5)按计划招生的原则;(6)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能完全符合滨州市招生入学条件的,原则上回流出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范围是什么?

问:城区新建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

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答:(1)持有滨州市城区(含县城驻地,下同)户籍,具有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2)符合滨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条件,具有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其中小学入学年龄须年满6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的8月31日)。

答:由开发商持政府批复文件,规划、住建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票据等,于6月30日前到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区招生学校集体办理本小区居民子女入学备案手续。

问:城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有哪些基本条件?

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孩子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户口及实际居住地一致,且父母为户口户主和房产所有人。(2)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口自出生至今未迁移过);④孤儿。(3)购买新建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合同(或网签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房产信息查询证明等能够证明其住址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材料,并经核实符合常住条件。(4)购买二手住房,已实际居住且须过户一年以上(以房产证和过户契税时间为准),房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

同一住房,在一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一贯制9年),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

问:招生工作的程序一般是怎样的?

答:4—8月政策宣传,材料准备;6月招生摸底排查;8月中旬前(或中旬)教育行政部门下发招生计划、划定学区范围;在各义务教育学校设立报名点,符合条件的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携带有关材料集中报名,审核入学材料,下发入学通知书。

问:孩子什么时间、到哪里去报名?

答:8月份,教育行政部门将在各义务教育学校设立报名点,家长可带报名材料,领着孩子按学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报名。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开始时间统一确定为2016年8月15日。

问:城区户口的常住居民子女报名需提供哪些材料?

问:报名材料有时限要求的如何界定?

报名材料要注意什么?

答:以下材料需同时具备:(1)入学子女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与房产信息相一致);(2)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明(法定监护人须拥有全部产权);(3)申请就读小学的还应提供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答:各类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若无特别说明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16年的6月30日。各类人员子女申请入学所提供的各类材料都需要真实有效。

问:属于城区常住户口,

但不完全符合入学条件,怎么办?

问:学区的划定还和去年一样吗?

什么时候划定学区?

答:这种情况主要根据就近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情况而定。如学校学位已满,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协调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答:在保持学校招生范围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和适龄人口变化对学校招生范围作适当调整。通常,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在七八月份最终划定并公布学区。

问:滨州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如何界定?

答: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市城区务工或经商并居住,且有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的人员。

问:义务教育阶段可以择校吗?

答:外来务工包含经商和务工两种情况。

经商人员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在城区合法经商1年以上,需提供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经营场所权属证明等。(2)子女随父母双方在城区居住1年以上,需提供城区内合法稳定住所的房产证明或房管部门备案(或经公证机关公证)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3)原籍户口簿;(4)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1年以上的居住证;(5)出生证明、流入地卫生计生部门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材料。

务工人员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在城区合法务工1年以上,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用工备案证明(含本人所在单位及劳动合同信息)等。(2)子女随父母双方在城区居住1年以上,需提供城区内合法稳定住所的房产证明或房管部门备案(或经公证机关公证)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3)原籍户口簿;(4)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1年以上的居住证;(5)出生证明、流入地卫生计生部门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等材料。

问: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报名的条件和材料是怎样要求的?

答: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学区、片区招生,一律不得随意招收择校生。学校在服务区域内招生任务完成后确有空余学位的,需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学校可接受有择校需求的学生报名,在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监督下,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和规定程序随机产生择校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名目的择校费、捐资助学款。

问:适龄儿童如何选择就读民办学校?

答:民办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滨州市实行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多途径解决义务教育学位问题。民办学校招生也要执行有关人口政策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规定。适龄儿童就读民办学校由家长自行联系选择。

问:全市各个县区

可以拨打电话咨询报名入学问题吗?

答: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以学校在居住地下发的通知为准)持证明材料原件、办理票据、复印件及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为验证各类信息真实有效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行政部门在各义务教育学校确定的集中报名点为子女办理报名手续。

问: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办理报名手续?

答:全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咨询电话为:滨城区教育局:3806025;沾化区教育局:7323437;惠民县教育局:5351513;阳信县教育局:8223909 ;无棣县教育局:6335327;博兴县教育局:2323754;邹平县教育局:4268093 ;开发区教育局:3329538;高新区教育办:3612551 ;北海新区教育办:6589021;滨州实验学校:3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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