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男子前一晚喝酒第二天开车上路被查
□通讯员 张伟新
晚报惠民讯 惠民县一名男子头天晚上喝的酒,第二天上午开车时,被执勤交警查出酒驾。
近日,惠民交警大队民警在乐胡路38公里处巡逻执勤时对一辆小型汽车例行检查,发现驾驶室内有浓浓的酒味儿,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张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24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张某前一晚和几个朋友喝酒喝到晚上11点多,他认为隔了一夜开车不会有问题,交警也不会早上就查酒驾,就抱着侥幸心理开了车,结果被执勤的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民警对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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