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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慈善互助基金: 7年累计募捐1.7亿元 救助困难群众12万人次

滨州日报 2016-01-12 14:22 大字

无棣县柳堡镇王干村慈善互助基金捐款仪式。副市长万永格(左)查看村居慈善互助基金村内公示情况沾化区富国街道田家村慈善工作站站长为孤寡老人送去生活用品。博兴县兴福镇赵赵村村居慈善互助基金捐款情况公示。博兴县兴福镇赵赵村村内困难群众喜领助困金。2009年,滨州首次开展村居慈善互助基金设立工作,一张张带着村民手心温热的五元、十元纸钞依次送进募捐箱,尽管数目并不算多,但却成为邻里互帮互助的真实见证。

时至今日,村居慈善互助基金经过7年的发展、完善,已经逐步成熟,并成为慈善救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度,全市互助基金募捐总额达到5386万元,参与捐款的村居接近5000个。而这一基金也成为慈善力量的重要体现:广大城乡群众参与慈善的程度越深,汇聚的慈善力量就越强大,对基层困难群众的救助就越有保障。

■ 2015年度全市村居慈善互助基金募捐总额达到5386万元, 为2009年的12倍

所谓村居慈善互助基金,是指以村居为单位,号召辖区内群众、企业及在外务工人员捐款设立基金,所募善款主要用于本乡镇(街道)、村居内困难群众救助和公益事业的开展。村民一旦遭遇突发变故可申请基金救助,经乡镇、村居联合调查核实后,救助款将于7日内发放到位,在老百姓家门口构筑起第一道救助保障线。

2009年,市慈善总会组织全市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专题培训,普及慈善意识。无棣县带头在乡镇(街道)、村居设立慈善工作站点,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当年募集善款445.95万元,支出善款350万元,让2780户困难群众在家门口得到救助。到2010年,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慈善组织网络基本建立,为开展募捐、救助等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一年,为了“以点带面”促进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慈善总会首先选择慈善组织比较健全的邹平县、无棣县作为试点,开展村居慈善互助基金设立工作,每个县区抓3个典型乡镇,如邹平韩店镇、无棣车王镇等,通过典型的推广和带动,来促进全市互助基金工作的开展。当年,全市共募集善款831万元,将募捐范围由以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为主的城市募捐扩展为城乡募捐。在试点基础上,2012年全市普遍开展起了互助基金设立工作,互助基金募捐总额实现快速增长。截至目前,已累计募捐1.7亿元,支出1.6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2万人次。

同时,市慈善总会还探索实行了经济发达地区农民企业家带头捐款设立互助基金,农业乡镇以户为单位进行捐款,空巢村动员村中能人带头回乡捐款等多种模式,立足实际、灵活运用,全市互助基金设立工作呈现出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

2015年度,滨州市互助基金募捐总额达到5386万元,为2009的12倍,占到全市募捐总额的50%;参与捐款的村居数量发展到近5000个,占到全市总村居数的90%以上,“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理念得到很好普及,“善行滨州、全民慈善”的公益意识明显增强。

■ 基金帮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的同时,也调动起群众的慈善热情

2014年6月份,沾化区下洼镇前边村年仅15岁的边瑞筱,不幸遭遇车祸,车主无良逃逸。住院10余天已经花费医药费20余万元,家庭遭遇严重困难。为了帮助这个家庭渡过难关,前边村村居慈善互助基金为其救助7万余元。如今,边瑞筱已基本康复。富国街道打磨李村群众鲍振香一家五口误食毒蘑菇中毒住院后,该村群众几天之内就捐款2万多元。

像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慈善互助基金建立以后,各村居都能做到规范管理、严格使用,充分发挥了基金的作用,维护了村居和谐,帮助群众解决了燃眉之急。”市慈善办工作人员说。

为了进一步发挥基金功能、提高救助能力,各县区、乡镇、村居均立足实际,采取了不同方法设立和扩大互助金规模。沾化区把每年的六月份作为“慈善月”,村村设置捐款箱,动员全区上下参与慈善、支持慈善,营造“人人慈善”氛围,努力激发群众爱心。“有的村党组织负责人、个体老板和在外创业、务工人员带头加入到村居互助基金的捐赠中,甚至不少困难群众、低保户也纷纷献出爱心,营造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慈善氛围。”沾化区慈善工作负责人介绍。

今年,听到家乡募集互助基金的消息后,沾化区下河乡流口村常年在外的打工者、创业者、工作人员和退休老干部们纷纷回村,踊跃捐款4.5万元。富源街道东李村党支部书记房汉民自2011年至今已为村里捐款50余万元;小房村党支部书记李云成一次就为村里捐款3.5万元;大高镇薛家村个体老板薛玉华每年捐款1万多元。

而其他县区也纷纷出台各具特色的鼓励政策:惠民县以奖代补,对人均捐款达到50元的村,按村自筹金额的30%予以奖励,共同设立互助基金;高新区小营办事处采取由“一元捐”到“多元捐”的循序渐进模式,在每个村民捐款“一元”的基础上,顺利推行到“十元捐”;博兴县兴福镇赵马村鼓励全村200多家企业捐款800万元设立福源爱心基金,每年拿出基金增值部分40万元用于村内困难救助和公益活动的开展。

一件件鲜活的事例就发生在群众中间,也正是这些“榜样”让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到,慈善是老百姓自己的事,是一项不分先后、不论多少的爱心事业。在这样的氛围下,滨州市互助基金设立规模不断壮大,已成为滨州市慈善募捐的主要渠道。

■ 互助基金让村民尝到更多“甜头”:日渐成为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动力

除了带给困难村民物质上的救助外,慈善基金还发挥着诸多“额外影响”:建立了慈善互助基金以后,由于各村能够对群众发生的困难及时救助,有些村还开展一些经常性的救助活动,使困难群众感受到了村“两委”的关怀和照顾,增强了他们对村“两委”的信任,找到了归属感,使村“两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另外,有不少村居利用慈善互助基金,每年在“重阳节”期间组织村中老年人外出观光旅游,还有一部分村利用基金建立了文艺宣传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了群众的业余生活,使慈善理念得到了普及。

“我们这样做是希望让群众明白,村居互助基金就是自己帮自己,是群众自己的事。基金用得越好,群众的捐款积极性就越高,以用促捐,从而不断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市慈善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如今,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均对村居互助基金的设立和运作予以高度重视,一方面做大了慈善“资金蛋糕”,提升慈善救助实力,另一方面通过引导设立村级慈善基层组织,使广大群众认识了慈善,提升了慈善理念。随着村级慈善基层组织的设立,为广大农民提供了一个参与慈善事业的平台,使慈善文化在农村得到普及,推进了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村内帮贫扶困、尊老爱幼、邻里互助、同村共济蔚然成风,村风村貌得到很大改观。而人们的慈善意识和积极性也得到激发,呈现出“人人参与慈善,人人奉献爱心”的浓厚氛围,捐款和受助的人都尝到了慈善的“甜头”。

“村居互助基金开拓了农村慈善阵地,拓宽了慈善财源,扩大了救助范围。更重要的是,农村的自募自助,成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有益补充,日渐成为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动力。”一名沾化区慈善工作者告诉记者。

■ 出台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村居慈善互助基金规范运行、阳光操作

在管理村居慈善互助基金的过程中,如何做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显得尤为重要。为了确保基金规范运行、阳光操作,2015年2月,滨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滨州市村(居、社区)慈善互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互助基金的设立、使用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由村居负责做好捐款发动和善款接收工作,并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负责登记、统计捐赠情况。并将捐款明细在村居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天。

另外,《办法》还规范了互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据了解,滨州市村居慈善互助基金由乡镇、街道慈善分会统筹管理,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分别设立各村居慈善互助基金专户台账,用于本村居慈善救助,专款专用。这一《办法》的出台和落实,进一步规范了慈善行为,增强了互助基金的社会公信力。

与此同时,各个县区也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在邹平县,各村居慈善工作站均制定了《村居慈善救助管理办法》和《村居慈善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规范了善款接收、管理、发放和监督程序,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全。村居慈善互助基金管理采取“村钱镇管”的办法,设立专户,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行救助,严把救助前公示关。为提高工作透明度,邹平县民政局出资在全县858个行政村都安装了民政、慈善工作公示栏。将慈善资金来源、资金数额、救助对象、救助项目、救助金额和资金余额等情况在民政、慈善工作公开栏上进行长期公示,确保善款使用透明化、公开化,把每一分善款都用在困难群众身上。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互助基金的管理,确保善款善用。目前,市级管理使用办法已经出台,部分县区、乡镇也制定了互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下一步重点在于落实,确保规范使用互助基金,公平公正救助,杜绝挪用、不用、滥用现象的发生。”市慈善办工作人员说,“同时,也将不断完善慈善系统考核奖惩和监督自律机制,加大对基层慈善组织和专兼职慈善工作人员的扶持培训力度,提升慈善工作队伍整体业务水平,树立起慈善组织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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