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拿快递件被拘后悔迟
□通讯员 尹莉莉
晚报惠民讯 惠民县辛店镇一家公司的员工将同事购买的快递件偷走,辛店派出所经调查取证,很快将其抓获,并予以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近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惠民辛店分公司负责人王某来辛店派出所报称:其将惠祥特钢职工薛某的邮件(网上购买的安踏运动鞋,价值188元)放在惠祥特钢西门门卫上,当天10时30分左右,快递件却被一骑白色电摩的男子拿走。民警经多方查找与蹲守,在惠祥特钢的西门处再次发现骑白色电摩的男子樊某。派出所民警经对樊某询问,其对盗窃薛某快递件的违法经过供认不讳。辛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对违法嫌疑人樊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送往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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