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参加辅导班受伤 法院调解获赔偿
为了提高孩子的综合素养,很多家长利用寒暑假让孩子报名参加各类辅导班、艺术班。但目前,很多辅导机构在管理上存在疏漏,给幼小孩子们的健康和安全带来隐患。如果孩子在参加辅导班期间受了伤,谁该为之买单呢?近日,惠民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参加辅导班发生的健康权纠纷,案件最终以调解结案。
2015年7月1日,家住惠民县的陆先生给10岁的儿子小刚(化名)报名参加了某培训机构开办的暑期英语辅导班,并交纳了学习费用750元。可在参加辅导班的第二天,小刚就出事了。原来,在课间休息时,小刚与邻桌小晖、小强(均为化名)起了争执,但当时辅导班老师不在,未能及时制止。趁没有老师在,小晖和小强联合起来,将小刚狠狠揍了一通。经诊断,小刚被确诊为右耳神经性耳聋。经过几次私下协商,陆先生与两个动手打人的孩子的家长都未能达成一致赔偿意见,最终陆先生将小晖和小强及其法定代理人、辅导机构告上了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据此,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既向他们分析辅导机构管理的失职,亦分析小刚、小晖、小强三个孩子在打斗过程中的过错,最终,三被告同意共同偿还小刚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5000元。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个家长的心愿,但法官与本报联合建议各位家长,在给孩子报辅导班、艺术班的时候,充分考虑补习班的管理制度、辅导方式等,结合孩子的兴趣爱好,理性选择合适的途径提升孩子的综合素质,切不可盲目跟风。再者,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不仅需要各教育辅导机构加强监管职责,也是学校、家庭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新闻推荐
来到惠民县石庙镇,不得不提的便是沙窝林场。这里林木繁茂,百草葱茏,鸟语花香,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较高,享有“天然氧吧”之称。用石庙镇党委书记曹星伟的话来说,这里能够让人享...
惠民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惠民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