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贪图租车费用 车主沦为盗窃共犯
贪财惹祸端
惠民县的王某小两口辛辛苦苦攒钱买车,平时不用车时将自家的轿车挂靠在汽车租赁公司,希望借此赚一点“活钱”。
6月7日下午5点左右,王某接到牌友张某的电话,对方提出想租他的轿车,除了答应付给王某300元一天的租车费外,还提出让其帮忙代驾,代驾费100元一天并包吃包住,听到能赚外快,而且跑一趟就可以赚400元钱,王某就一口答应了。
6月8日凌晨4时许,王某按照张某的安排,驾驶自家的轿车与张某等人从县城来到一处偏僻路段,张某等人趁夜深无人之时,撬开停放路边的一辆大货车的油箱,并用随车携带的油桶将该车柴油盗走。逃跑过程中,被巡逻至此的特巡警大队民警当场捕获。
经物价鉴定,张某等人盗窃的柴油价值1100余元。办案民警认为,王某在张某等人到达作案现场后,明知对方在实施盗窃行为,但为赚取租车费和代驾费而罔顾法律,客观上在盗窃活动中起到帮助和辅助作用,其已涉嫌构成盗窃罪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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