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看到警车不敢走 原来拉的是学生 惠民交警开出“黑校车”万元罚单
■民警查扣“黑校车”视频截图(由惠民交警提供)
2014年12月31日下午,针对元旦假期学生放假回家集中的现实情况,惠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学校附近疏导交通,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顺畅。
当天下午4时55分,民警在220国道147公里向北200米一乡村公路处检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在路上走走停停,当靠近警车时这辆面包车干脆停在了路边,民警上前向驾驶员了解情况。当打开车门后,民警发现车内除驾驶员外还挤着7名中学生,超过了该车的核载量。
面包车驾驶员潘某称,车里的学生都是他村里的,当天下午这些学生的家长们都有事,不能到学校接孩子,他是义务帮忙接送。但当民警向车内学生了解情况时,却得到了不同的答案:该面包车已经固定接送这些孩子上、放学几个月时间。车内学生都有潘某的电话,每到上、放学时间,他们就会给潘某打电话。
经进一步核查,该面包车并无校车标牌及校车手续,属于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黑校车”。执勤民警立即对该面包车进行查扣,并利用执法记录仪进行了全程录像取证。
事后潘某介绍,他和这些学生都是一个村,自己家的面包车平时闲着,就联系这些学生家长,并把面包车当成了校车使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民警对潘某作出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的规定,交警部门对潘某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晚报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盖嵘嵘
晚报讯 没有任何资质和手续,就把家中的面包车当成了接送学生的校车。日前,惠民县交警部门对在该县姜楼镇查处的一辆未取得校车资格的“黑校车”开出首张万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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