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刚学会手机上网购物账户就被工友转走2600块钱
记者拍案:
上网购物确实方便,但购物之后对账户的安全防范不可缺少,网购用户一定要注意手机使用和身份信息的安全。
在惠民县皂户李镇务工的刘师傅好心将手机借给工友李某玩,没想到不久后却发现手机支付宝余额被多次盗刷共计2600余元,原来竟是工友李某干的。
10月17日,在皂户李镇打工的刘师傅听说在网上买东西很便宜,便有了上网购买一条电热毯的想法。但因为自己不会用手机注册淘宝账号,便请同住一间宿舍的工友李某帮忙。在李某的帮助下,刘师傅通过手机注册了淘宝账号,之后将自己的支付宝和银行卡绑定,并独自设置了支付密码,随后成功网购了一条电热毯。刘师傅没有注意到,在他操作以上流程时,都被李某都看在了眼里。
第二天,李某在工地上提出借用刘师傅的智能手机玩微信,刘师傅顺便想让他帮忙看下自己购买的电热毯到货没有,便用手机登陆上了网购账号,把手机交给了李某。之后因为有活要干,刘师傅便到一旁干活去了。
李某拿到手机后,顿时打起了歪主意,他先是点击“忘记密码”选项,通过手机验证的方式将刘师傅预设的支付密码迅速更改,之后从刘师傅绑定的银行卡上,先后分三笔将2000元转到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上。
转账成功后,为防止形迹败露,李某将手机上更改密码和银行卡转账提醒的短信立即删除。几天后,李某又故技重施,转走600元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上。
11月1日,刘师傅到银行给家人汇款时,这才发现银行卡里少了2600元。他想起近几天银行卡和手机都没有放在别处,只是李某借用过自己的手机。刘师傅想找李某询问,而此时李某已突然消失,手机也联系不上,刘师傅立即报了案。经过办案民警摸排调查,李某于11月10日被抓获,他承认了偷偷转走刘师傅卡内款项的事实,并很快退还刘师傅2600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修改支付密码的手段先后多次从他人支付宝中窃取财物,数额较大。案发后,虽然主动退赔损失,并不影响他犯罪既遂的犯罪事实。当日,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惠民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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