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公布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试点县级公立医院下月起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晚报记者 孙洪师
晚报讯 日前,滨州市公布《滨州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第二批试点县的试点医院自2014年10月1日起取消药品加成,全面推进综合改革。
根据方案,第二批试点县是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沾化县4个国家级试点县以及博兴县1个省级试点县。第二批试点县中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等县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否纳入试点范围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方案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坚持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
方案指出,要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已兼任的,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辞去公立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职务。严禁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对超规模、超标准和举债建设的,严肃追究政府和医疗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责任。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根据方案要求,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鼓励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严格落实公立医院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和点评制度,加强抗菌素、激素类、抗肿瘤、心血管等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县级医院建设30个左右的市级领先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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