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信奉“***教” 丈夫起诉离婚
地点:惠民县人民法院
堕入歪理邪说的泥潭,不仅对当事人自己的身心产生摧残,对其家庭生活也将产生毁灭性的影响。
已进入不惑之年的惠民县农民牛庆丰(化名)说什么也想不到,自己的结发妻子居然堕入了“***教”的漩涡,自己的苦苦哀求劝说换来的,却是妻子的执迷不悟和变本加厉。无奈之下,牛庆丰起诉到惠民县人民法院,希望能解除他们这段痛苦的婚姻。
牛庆丰的妻子张美英(化名)本是他的同村老乡,婚前彼此虽然谈不上多深的了解,但也算“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老相识。1998年2月,经媒人“牵线”,牛庆丰与张美英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并于当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张美英就有了身孕,历经十月怀胎,第二年11月,张美英给牛庆丰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让牛庆丰喜出望外之余,更加卖力地赚钱养家。三口之家的日子过得虽然并不十分富裕,但也是幸福满满。
2000年,为了要给妻子和逐渐长大的儿子更好的生活条件,牛庆丰远下广州打工。令牛庆丰没有想到的是,2008年,张美英开始参与“***教”的邪教活动。张美英一个妇女带着孩子留守在家,生活比较空虚,自身又缺乏基本的文化知识和常识判断,很快便在邪教的泥潭中越陷越深,甚至唆使他们的儿子也一同学习“教义”。
得知妻子的所作所为,看着儿子也受到母亲影响,牛庆丰既震惊又痛心,两人为此经常爆发争吵,甚至演变成拳脚大战。但由于牛庆丰长期在外打工,夫妻俩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吵架并没有唤回妻子的理智,反而让两人的矛盾越积越深。见两人的婚姻无法继续,牛庆丰只好起诉离婚。
惠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牛庆丰与张美英自2012年因家庭矛盾分居至今,并且张美英自2008年开始参与“***教”邪教组织活动,对双方的婚姻感情及家庭生活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且,张美英参与“***教”邪教组织活动,对两人的儿子成长极为不利,所以法院依法作出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孩子由原告牛庆丰抚养,并由被告张美英承担抚养费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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