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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空调遭“忽悠”

鲁北晚报 2013-09-24 13:01 大字

□通讯员 王维维

晚报惠民讯  原本就是维修一下空调,谁知竟然遇到黑心维修商,好好的主板竟然被说成“坏了”,为此消费者白白地多支付了350元的维修金,在惠民县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原来,家住惠民县某小区的张女士前几天使用自家空调时,发现空调制冷效果很差,甚至出现了不制冷的现象,于是拨打了该空调销售商的电话,很快该品牌的售后维修人员就上门服务。由于该空调已经超过保修期,维修人员表示需要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经过检查后,维修人员告诉张女士空调的主板“坏了”,得更换新的主板,需要500元的维修费用。张女士一听觉得维修费用太高,但是维修人员很笃定地说,更换空调主板收取500元费用并不高,只是基本的维修费用,并不是很懂这方面知识的张女士只得照维修人员的说法付了钱。

虽然交了钱,但是张女士还是半信半疑,于是拿着换下的“坏了”的主板去小区门口的家电维修店咨询,该店维修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张女士家的空调可能是由于散热器上的吸附了很多灰尘和杂物,散热效果差才导致空调不制冷,并不用更换主板。听后张女士立刻找人将“坏了”的主板换到空调上,发现空调也能够正常运转。气愤的张女士立即拨打了惠民县消费者协会的投诉电话。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张女士所述属实。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经营者在修理、加工中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除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的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的规定,消协工作人员认为,售后维修人员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张女士的合法权益,理应给予赔偿。

经调解,售后维修人员退还了张女士多收取的350元维修费用,并支付张女士全部维修费用500元钱的等额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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