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走妻子与前夫所生的两岁女儿 男子用孩子做“筹码”逼妻子现身
□通讯员 田晓剑
本报惠民讯 因婚姻纠纷,妻子外出打工后杳无音讯。为找到妻子,一男子恼羞成怒,竟将妻子与前夫所生的两岁女儿抢走。5月31日上午,惠民县公安局多警种、派出所联动出击,成功将被抢女童安全解救。
5月30日上午10时许,清河镇陈某报警称,其两岁半的侄女陈乙被人抢走。清河派出所值班民警经初步调查发现,当日上午10时许,陈某之父带着两岁的孙女陈乙在自家院内玩耍时,一名青年男子冲进院内后将陈某之父陈甲推倒在地,将陈乙抱走乘车迅速离去。
派出所值班民警经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发现:清河镇M村男青年陈丁与女青年王某在2008年12月结婚,后于2010年11月生育一女孩,取名陈乙,现两周岁半。因陈丁与王某感情不和,2012年10月,二人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女孩陈乙由王某抚养。
2012年11月,王某带着女儿陈乙改嫁于N村耿某。后因王某的条件不适合抚养陈乙,今年3月,经惠民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王某和陈丁再次达成协议,陈乙变更为陈丁抚养。现陈乙跟着祖父陈甲生活。4月份,王某又因感情不和,向人民法院起诉与耿某离婚,且中断了与耿某的联系。耿某在无法联系到王某的情况下,顿生“抢孩子”恶念。5月30日上午,其来到清河镇M村陈丁家将陈乙强行抱走,用此行为逼迫王某与其见面。
清河镇派出所民警在了解到以上情况后,迅速开展案件的侦破工作。经过一番分析,民警认为当务之急是将发现并将陈乙营救出来,以防止陈乙有生命安危或其人身权利遭受侵害。于是清河镇派出所民警来到何坊派出所商议解救陈乙一事。两地派出所得共同展开对陈乙的的营救工作。
为确保解救陈乙之事一次成功,民警经严密部署后,迅速联系N村所属办事处书记和村书记,对耿某个人情况和村民对该事件动向进行了解。一边让村书记对耿某进行开导,一边对其群众开展劝导分化工作。5月31日上午10时许,当办案民警到达N村时,耿某发现公安民警进村后就躲了起来,并电话通知其母亲将陈乙藏起来。这时,外围布控的公安民警在其村口发现了耿某的母亲正骑着电动车拉着女童陈乙伺机躲避。民警见状,就上前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说明来意,成功将陈乙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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