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莫名腹痛11年竟是腹中纱布在作怪
□本报记者 房艳梅
通 讯 员 韩英选
本报讯 近日,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调解了一起医疗纠纷案件。惠民县的张某在剖腹产后11年发现腹中留有纱布,不仅忍受了11年的“无名”痛,引发的疾病带给张某的痛苦将缠绕终生。
2001年5月24日,张某因足月妊娠到惠民县某医院住院分娩,医院为张某进行了剖腹产手术,手术做的还算顺利,母子平安。出院回家后,张某有持续腹痛、腹胀的感觉,并时常伴有低烧、体乏无力等症状。张某不得不依靠长期在当地诊所打针服药,减轻病痛度日。
时隔11年后,张某的病情进一步加重。2012年7月20日,张某住进滨州市某医院救治。医院经诊断后,以急性“卵巢肿瘤扭转”对张某进行手术,在手术中竟然发现一块遗留在腹腔被脓腔包裹11cmx6cmx1.5cm的纱布。医生为张某取出纱布,并在纱布中放出脓液100多毫升,殃及切除小肠22cm。张某的家人回想11年前张某的身体状况,身体健康且精力充沛,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因那次的剖腹产手术误将纱布遗漏在腹腔中,导致了她现在疾病缠身,长年不间断的打针服药,成了村里有名的“药罐子”,因此还造成了家庭经济贫寒。张某身体内的异物虽然被取出,但异物刺激而引发的肿瘤、肠粘连等疾病已难以治愈,不仅无法恢复劳动能力,引发疾病所带给她的痛苦将缠绕终生。
病情稍得恢复的张某,想到找惠民县某医院索赔。2012年9月,山东民颂律师事务所安磊律师接待了张某和她的家人。律师了解案情后,根据张某讲述的家庭经济状况,决定帮助张某申请法律援助。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征求张某的意见后,指派山东民颂律师事务所安磊律师承办。经过几个回合的调解,医院方最终同意一次性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损失共计15万元,并及时过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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