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同事骂自己 不问缘由上前一顿打
近日,惠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侵犯健康权纠纷案,最终判令郭某赔偿李某因受伤造成的损失2923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据了解,李某与郭某在同一家工厂上班,平日里也是经常见面。有次上班的时候,郭某听到李某不停地在那里骂人,便怀疑李某实在骂他,于是便过去跟李某理论。李某当时也没做什么解释两人便对骂了起来,两人越骂越难听,情绪也是越来越激动,继而演变成了大打出手。李某被郭某打伤后送往医院救治,共住院治疗四天,医院诊断为颅脑损伤、胸部软组织损伤,头面部皮肤擦伤。同时李某报警后,该纠纷经派出所调查,给予郭某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但双方对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和李某两人因不能正确处理纠纷,互骂、互殴导致有人受伤,双方都有过错。李某是被郭某打伤的,郭某应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郭某仅是怀疑李某骂自己,便去找李某理论,还动手打伤了李某,侵害了李某的身体健康权,对此次纠纷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应对李某所受伤害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李某对自身损害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应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
时间:6月25日
地点:惠民县人民法院
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事,就因怀疑对方是在骂自己而大打出手,如此莽撞实在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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